本书是“盐野宏行政法教科书三部曲”之三,分四部分论述第四编行政手段论。文前附有文献列表,文后附有判例索引和事项索引。
本书立足于广义的行政组织法,对行政组织法在立法、执行的任何阶段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所进行的应对,以及以法解释之名由实务推进和学说展开的行政组织法论的状况,皆予以关注并纳入研究。本书对中央省厅等改革立法和地方分权关联法令进行理论分析;关注规制改革、公私协动等动向,围绕《国立大学法人法》和《地方独立行政法人法》展开解说,全面、准确地反映了规制改革及公私协动在制定法上的应对,追踪展示了判例和学说的最新展开,对行政组织法领域的裁判、判决进行精到分析。本书对《国家行政组织法》《地方自治法》《国家公务员法》《地方公务员法》等行政组织法的通则性法典进行解释适用,以及对尚没有通则性法典的公物法制展开独到分析,架构起体系完整、内容丰富的行政手段论,对于构筑中国自主行政法学知识体系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作者简介:
〔日〕盐野宏,日本著名行政法专家,1956年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学部。曾任东京大学法学部教授、成蹊大学法学部教授、东亚大学通信制大学院教授。现任东京大学名誉教授。
译者简介:
杨建顺,山东招远人,中国人民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比较行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日本国一桥大学法学博士。
目录
2025年三分册中文版译者说明(1)
写给中国读者的话(7)
新中文版三分册总序(9)
合订本中文版序言(11)
序言(第五版)(13)
序言(第四版)(15)
序言(第三版)(17)
序言(第二版)(19)
序言(初版)(21)
文献简称与全称对照一览表(23)
第四编 行政手段论
绪论 行政手段论的概念(1)
第一部 行政组织法(3)
序章(3)
第一章 行政组织法的一般理论(4)
第一节 行政组织法的特殊性质(4)
第二节 行政机关——概念(16)
第三节 行政机关通则(24)
第二章 国家行政组织法(46)
引言(46)
第一节 内阁(48)
第二节 在内阁统辖之下的行政机关(57)
第三节 特别行政主体(76)
第四节 委任、委托(104)
第三章 地方自治法(110)
引言(110)
第一节 地方自治的基础(111)
第二节 地方公共团体的概念(122)
第三节 地方公共团体的事务(137)
第四节 地方公共团体的权能(145)
第五节 地方公共团体的机关(167)
第六节 居民的权利和义务(180)
第七节 国家与地方公共团体的关系(198)
第八节 地方公共团体相互间的关系(219)
第二部 公务员法(223)
序章 公务员法制的理念及其展开(223)
第一章 公务员法制的基本构造(229)
第一节 公务员的概念及其种类(229)
第二节 公务员法的法源(236)
第三节 人事行政机关(239)
第二章 勤务关系总论(244)
第一节 勤务关系的性质(244)
第二节 勤务关系的变动(245)
第三章 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259)
引言(259)
第一节 公务员的权利(259)
第二节 公务员的义务(271)
第三节 公务员的责任(291)
第三部 公 物 法(302)
第一章 公物法的概念(302)
引言(302)
第一节 概括性公物的概念(303)
第二节 公物法的存在形式(304)
第二章 公物法通则(311)
引言(311)
第一节 公物的要素(311)
第二节 公物的种类(313)
第三节 公物和交易秩序(318)
第四节 公物的成立及消灭(320)
第五节 公物管理权(323)
第六节 公物的使用关系(337)
补论 公物法论的定位及界限(347)
判例索引(353)
事项索引(359)
合订本中文版译后记(369)
三分册中文版译后记(371)
2025年三分册中文版译后记(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