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技术创新、转移与知识产权问题研究》主要围绕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分析和研究低碳技术创新、转移过程中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全球低碳技术专利发展趋势和主要国家低碳专利发展与转移情况;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低碳技术创新与转移影响;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低碳技术的历史责任、道义责任和国际法责任;《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灵活性机制与低碳技术国际转移;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谈判中有关知识产权问题的立场;对策建议。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挑战过程中,知识产权问题已经成为一项事关发展中国家重大利益的重要议题。这是因为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必须依赖先进适用的低碳技术,发达国家对气候的变化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它们不仅应给予发展中国家资金支持,而且还应积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有效的低碳技术。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对低碳技术的创新、转移和利用均具有重要影响,发展中国家在与发达国家进行气候谈判时,必须考虑到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与限制问题,明确提出发展中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与气候变化问题的立场和观点,才能确保自身利益和要求得到充分考虑。
引言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中,知识产权问题已经成为一项事关发展中的重要议题。这是因为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必须依赖先进适用的低碳技术,发达国家对气候的变化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它们不仅应给予发展中国家资金支持,而且还应积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有效的低碳技术。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对低碳技术的创新、转移和利用均具有重要影响,发展中国家在与发达国家进行气候谈判时,必须考虑到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与限制问题,明确提出发展中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与气候变化问题的立场和观点,才能确保自身利益和要求得到充分考虑。否则,发展中国家就可能被发达国家牵着鼻子走,重蹈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被动接受”的覆辙。
知识产权制度与低碳技术创新、转移之间具有紧密且复杂的关系。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制度可以对创新者进行制度性的经济奖励,所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励和促进低碳技术研发与创新;另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制度对技术的保护具有垄断性,发展中国家要获得发达国家的低碳技术必须要付出较高昂的经济代价,因此,知识产权制度的存在又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低碳技术的转移和利用。
目前,无论是在国际上还是在国内,对低碳技术创新、转移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关系问题的研究均较少。瑞士贸易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究中心(ICTSD)在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在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技术创新与转移中所起的作用仍然模糊不清;知识产权对不同类别的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技术的影响问题,仍然缺乏综合性的研究。对我国这样一个不仅具有巨大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又有巨大的低碳技术转移需求的发展中国家而言,研究该问题具有重大而现实的意义。
尹锋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专业方向,知识产权。现为中科院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副教授,其作品《平行进口知识产权法律规则研究》2012年4月在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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