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DBJ41\T142-2014·备案号J12787-2014):居住区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标准》符合国家居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的行业标准要求,规范了我省居住区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具体实施,对于居住区的节能、生态与环保有着重要意义。《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DBJ41\T142-2014·备案号J12787-2014):居住区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标准》共分10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机房工程;电源、防雷与接地。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信息设施系统
4.1 一般规定
4.2 通信接人系统
4.3 电话交换系统
4.4 计算机网络系统
4.5 综合布线系统
4.6 室内移动通信覆盖系统
4.7 无线对讲系统
4.8 有线电视系统
4.9 广播系统
4.10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
4.11 智能化室外管网系统
5 信息化应用系统
5.1 一般规定
5.2 物业运营管理系统
5.3 信息服务系统
5.4 智能卡应用系统
5.5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
6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6.1 一般规定
6.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6.3 能耗计量及数据远传系统
7 公共安全系统
7.1 一般规定
7.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7.4 应急联动系统
8 智能化集成系统
8.1 一般规定
8.2 集成平台
8.3 集成接口
8.4 运行环境
9 机房工程
9.1 一般规定
9.2 控制室
9.3 弱电间及弱电竖井
9.4 电信间
10 电源、防雷与接地
10.1 一般规定
10.2 智能化系统电源
10.3 智能化系统防雷与接地
本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4.11智能化室外管网系统
4.11.1居住区应建设智能化室外管网系统。智能化室外管网应结合建筑总体规划及其他管网,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布局。
4.11.2居住区内的光缆应采用穿管敷设,敷设路由应根据地理环境和居住区综合管道的规划确定。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容量应满足至少三个电信业务经营商通信业务接人的需要。
4.11.3地下通信管道的设计应与居住区其他设施的地下管线整体布局相结合,应与居住区道路同步建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与高压电力管、热力管、燃气管、给排水管保持安全距离。
2应避开易受到强烈震动的地段。
3应敷设在良好的地基上。
4路由宜以居住区设备间为中心向外辐射,应选择在人行道、人行道旁绿化带。
4.11.4地下通信管道的总容量应根据管孔类型、线缆敷设方式,以及线缆的终期容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应根据敷设的线缆种类及数量选用,可选用单孔管、单孔管内穿放子管或多孔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