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群体是一个社会学概念,特指某些群体在社会结构中的特殊地位及其生存状况。那些由于自身或社会原因常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群体被称为特殊群体。特殊主要表现为经济力量、政治力量、文化力量的低下,正是由于这种力量的低下使得他们在社会竞争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体现为一种特殊。不论在哪个国家,特殊群体的外延都是很广泛的。《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法制概述》仅限于对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这几个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进行分析。
第一章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概述
第一节 老年人权益保障
一、老年人的概念及老龄化特点
二、老年人权益的基本内容
三、老年人权利的司法救济
第二节 现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体系及评价
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体系
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主要内容及特色
三、老年人权益保障立法的影响因素分析
第三节 发达国家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分析
一、美国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
二、日本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
三、发达国家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经验借鉴
第四节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制度实施的现状及完善
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制度实施的成就
二、老年人权益纠纷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三、现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体系的缺陷及完善
第二章 妇女权益保障法制概述
第一节 妇女权益保障立法总体概况
一、妇女权益保障法产生的时代背景
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产生和发展
三、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重大进步
第二节 妇女权益保障体系分析
一、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体系
二、妇女权益保障的组织体系
三、妇女权益保障的工作体系
第三节 妇女享有的基本权益
一、妇女的政治权利
二、妇女的文化教育权利
三、妇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
四、妇女的财产权利
五、妇女的人身权利
六、妇女的婚姻家庭权利
第三章 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 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基本理论
一、未成年人及其权利保护
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
三、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构建
第二节 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保护
一、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
二、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
三、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四、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第三节 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责任
二、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责任
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责任
第四章 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制概述
第一节 残疾人权益保障概述
一、残疾人的界定
二、残疾人权益保障立法概况
三、《残疾人保障法》的产生和发展
四、残疾人保障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残疾人及其权益保障
一、残疾人康复
二、残疾人教育
三、残疾人劳动就业
四、残疾人文化生活
五、残疾人社会保障
六、残疾人无障碍环境
第三节 残疾人权益救助体系
一、残疾人维权的政府责任
二、残疾人组织的维权责任
三、残疾人的法律援助
四、残疾人的司法救助
结语
《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法制概述》:
1.一些条款缺乏可操作性
从法律操作层面来看,现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许多条款规定得比较笼统,基本上属于粗线条勾画,有些语言亦为政策宣示,操作性不强。一些条款缺乏具体行为模式或者缺乏法律后果,属于典型的宣言性立法。宣言性立法和外国的象征性立法或叙述性立法很相似,但是它们在实践中的作用,在可诉性上都大不相同:在西方国家,象征性立法或者叙述性立法并不妨碍其在法庭或在其他纠纷解决程序中被引用为法律根据,因此它们可以通过判例和司法解释得到重构和新生:而在我国,这种宣言性立法的可诉性则大为削弱,几乎丧失其作为法律规范的功能。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根据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职工工资增长的情况增加养老金”,这是一条很好的原则。但是,实施起来具有很大的弹性,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很难操作。而2003年国家给离退休老年人推出一项“菜篮子”补贴政策,尽管这项政策是很具体的,但是本法只有上述这样一款抽象的规定,这款规定远不如这项政策那么具体。然而政策毕竟不是法律,致使在实施这项政策的时候,有一些单位认真实施了,而另有一些单位对这项政策却置若罔闻。这些单位不执行此项政策很难判断其违反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这些单位的离退休老年人也不能因此而有权向法院起诉。显然,这样的法律很难对老年人的权益起到保护的作用。又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免或者免交,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这一条的立法目的是当老年人在与人打官司时,在支付诉讼费有困难时,可以给予优待。这里面的“确有”“缓、减、免”等没有具体的规定,因此,对于如何认定为是“确有困难”,如何“缓、减、免”没有一个把握的标准,容易造成执法的随意性。
此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有许多口号式的空泛词语,如“国家鼓励”“国家支持”“国家应当重视”“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提倡”“发展”“扶持”等措辞。这些措辞可以用在根本法上作为《宪法》的根本原则,然后由具体的法律来支持。但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本身是按《宪法》原则制定的一部具体保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应当以明晰的语言来确定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具体权利义务。老年人想知道的正是国家如何具体鼓励、如何支持、如何重视、采取何种措施等具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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