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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土地生态适宜性评价与空间生态规划

城乡土地生态适宜性评价与空间生态规划

定  价:30 元

        

  • 作者:赵小汎 著
  • 出版时间:2014/2/1
  • ISBN:9787516141441
  • 出 版 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F321.1 
  • 页码:143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1
  • 开本: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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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小汎编著的《城乡土地生态适宜性评价与空间生态规划--以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为例》讲述了:空间生态规划着重于研究城乡土地和空间资源,达到城乡土地和空间资源合理配置。辽宁本溪市南芬区属山地资源型工矿城镇,由于空间用地类型配置不合理,中心城区环境污染严重,而广阔的乡村空间资源未尽其用。为此,有必要对南芬全区城乡空间进行生态规划。《城乡土地生态适宜性评价与空间生态规划--以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为例》在理论上补充空间生态规划中生态适宜性评价理论,在方法上提出了基于适宜性评价的空间生态规划方法,并就南芬主要用地类型工业用地、居住用地、作物用地和林业用地分别进行生态适宜性评价和用地配置研究,并综合适宜性评价结果探讨了南芬空间生态分区及空间生态规划途径。
  主要结果为:(1)工业用地最适宜区、次适宜、勉强适宜和不适宜区的面积分别为91.23平方公里、182.72平方公里、182.08平方公里和 162.97平方公里;居住用地分别为208.08平方公里、169.95平方公里、 149.5l平方公里和91.46平方公里;作物用地分别为124.23平方公里、 130.65平方公里、159.02平方公里和205.1平方公里;林业用地分别为 201.7平方公里、150.43平方公里、130.21平方公里和136.66平方公里。
  (2)工业用地现状位于最适宜区、次适宜区、勉强适宜区和不适宜区的面积分别为9.81平方公里、10.66平方公里、6.54 平方公里和11.73平方公里;居住用地分别为9.05平方公里、12.57平方公里、15.7平方公里和11.53平方公里;作物用地分别为16.61平方公里、7.88平方公里、 22.25平方公里和24.15平方公里;林业用地分别为 193.91平方公里、 104.88平方公里、81.74平方公里和67.27平方公里。(3)综合评价表明,工业用地、居住用地、作物用地和林业用地适宜区面积分别为46.75 平方公里、71.32平方公里、94.46平方公里和406 .47平方公里。南芬生态空间区划为生态保护区、生态居住区(2个)和生态工业区(3个)。
  (4)最后详细阐述了南芬城乡空间生态规划途径及其内涵,即生态优先、整体优化、经济优效和社会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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