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是英国女作家伏尼契的代表作,20世纪50年代引进中国后风靡一时,成为当时年轻人的最爱之一。 意大利青年阿瑟,出身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漏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飘泊13年,历经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故事还讲述了牛虻与姑娘琴玛白雪般纯洁无暇的爱情,以及对父亲的爱恨交织,读来令人唏嘘不已。
牛虻是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英国女作家伏尼契编著的《牛虻》讲述的是主人公牛虻走上反对政府的革命道路的人生历程。表现了他的坚定信念,以及坚强、不屈不挠、视死如归的精神。作品生动感人,很有启发性和鼓舞人的力量。
第一部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二部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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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译后记
听说他的隔山兄弟要跟蒙塔奈利&"去瑞士一游&",詹姆斯·伯顿先生心里本是百分之百不赞成的。不过,跟一位年长的神学教授去作一次研究野生植物的旅行,那也不能说有什么不好,如果明明白白加以反对的话,阿瑟会觉得那是专横霸道,有悖情理,因为他对骨子里所以要不让他去的理由根本并不知情。他会马上把原因归之于信仰偏见或民族偏见,而伯顿一家却是向来以开明宽容自诩的。自从一百多年前&"伦敦一来亨伯顿父子轮船公司&"开业以来,他们府上的人无一不是虔诚的新教徒、坚定的保守党。不过他们认为英国绅士待人也应该讲公道,哪怕对&"教皇派&"也不能例外,所以当初他们那位老当家的因不堪鳏居寂寞而续娶了他请来管教几个稚子幼女的那位信天主教的漂亮家庭女教师时,作为大儿子的詹姆斯和作为二儿子的托马斯见来了一位跟他们年纪相差不多的继母,心里尽管很不乐意,却也只能窝着一肚子的气,无可奈何地顺从了天意的安排。父亲死后,大哥一结婚,家里本来就很棘手的局面变得愈加复杂了;不过大兄弟俩其实还是做了点好事的,继母格拉迪斯在世一天,他们就尽量保护她一天,不然朱莉娅的那条毒舌头可是够她受的,对阿瑟他们也总是努力尽到他们自认为应该尽到的责任。对这孩子要说到喜欢,他们是连表面上的样子都不装装的,他们对他采取了宽待的态度,主要表现为两点:一是给零用钱非常大方,二是一切都任凭他自行其是。
因此,阿瑟去信以后,收到的回信里就附有一张支票,供他作为旅游费用,信上几句冷淡的话,同意他按照自己的意思怎样过暑假。他从自己的备用钱里抽出一半,用来买了植物书和标本夹,于是就跟着神父,去作他生平第一次的阿尔卑斯山之游了。
蒙塔奈利显得心情相当愉快,阿瑟已经有好久没有见到他这样了。花园里的那场谈话起初给了蒙塔奈利不小的震动,事过之后他的精神倒就渐渐恢复了正常,如今他看待这个问题也比较能处之泰然了。阿瑟年纪还轻,处世还浅;他作出的那个决定还不至于就是不可改变的。他在那条危险的道路上可以说还没有迈开腿,只要婉言劝说,多讲道理,无疑还完全来得及把他给拉回来。
他们本打算在日内瓦待上几天;可是一看见那自得刺眼的大街和那尘土又大、游客又挤的湖滨步行道,阿瑟不觉微微一皱眉。蒙塔奈利不声不响看在眼里,觉得很有意思。
&"你不大喜欢吗,carino?&" &"我也说不上来。反正跟我事先想象的大不一样。当然,这湖还是挺美的,那一道道山的线条我觉得也很不错。&"他们当时是站在卢梭岛上,他手指的是萨伏依一边的连绵不绝的高峻山影。&"不过这个城市看上去太古板、太一丝不苟了,不知怎么的——总让人觉得完全是一副新教徒的面孔,总有那么一种踌躇满志的神气。算了,我真喜欢不起来,见了就想起朱莉娅。&" 蒙塔奈利笑了。&"可怜的孩子,也真是太不幸了。好吧,我们本来就是来玩儿的,也没有理由非在这儿住几天不可。那我们今天就乘船游湖,明天一早上山如何?&" &"可神父呀,你不是本来打算在这儿住几天的吗?&" &"我亲爱的孩子,这些地方我哪儿没有来过十回八回呢。只要看到你玩得决乐,我也就不虚此行了。你觉得上哪儿去好呢?&" &"如果你真觉得去哪儿都行的话,那我倒很想沿河而上,去找源头。
&" ‘就沿着这罗讷河?&" &"不,去阿尔芙河,那儿的河水才急呢。&" &"那我们就到沙默尼去吧。&" 下午他们就坐了一条小帆船在湖上荡漾。日内瓦湖虽美,给阿瑟的印象却远不如灰暗混浊的阿尔芙河那么深刻。他是在地中海边长大的,看惯了碧蓝的粼波细浪,不过他却从心底里喜欢激流,如今见了这股源自冰川的水流急速奔腾而来,心里就喜欢得不得了。&"真富有一往无前的精神哪,&"他当时还直赞叹。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动身到沙默尼去了。阿瑟赶着大车在土地肥美的山谷里奔驰,一路兴高采烈;可是到了克卢兹附近他们一上盘山路,进入了巉巉大山的团团包围,他就满面严肃,不作一声了。从圣马坦开始他们就步行了,慢慢出了山谷一路上坡,见路边有牧人小屋或小山村,就歇下来借个宿,歇过以后又一任兴之所至,继续去作他们的漫游。阿瑟特别容易受到自然景色的感染,第一次遇到瀑布时他快活得都手舞足蹈了,叫别人见了也挺欢喜的;可是等到靠近了白雪皑皑的山巅,他这种狂喜不禁的心情又一变而为如痴如迷的兴奋,蒙塔奈利以前可从来也没有见过他这种激情的流露。他跟高山峻岭之间似乎就有那么一种不可思议的感情关系。
他有时会在幽暗隐僻、涛声回荡的松林里一动不动地躺上几个钟头,从高耸挺拔的树干之间直盯着林子外阳光万道下的那一片群峰辉映、崖石尽露的世界。蒙塔奈利望着他,羡慕之中不觉带着那么一丝悲哀。
&"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到底看见什么啦,carino?&"一天他看看书抬起头来,见阿瑟还是直挺挺躺在旁边的青苔上,还是一个钟头前的那个姿势,把眼睛睁得又大又圆,直瞪瞪地盯着那光彩夺目的一片无边的蓝天和雪峰。那天他们离了大路,投宿在戴厄萨瀑布附近的一个幽静的村子里,见太阳已经西垂,晴空万里无云,便登上了一处松林覆盖的崖顶,等着看阿尔卑斯山的夕照,这里勃朗峰诸山山山相连,或圆或尖,晚霞下的群峰是个胜景。当下阿瑟听这一问,便抬起头来,满眼是惊异和神秘的色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