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系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安德鲁·阿伯特的自选集,展示了阿伯特作为当今芝加哥社会学派的领军人物,数十年来对社会学理论、方法和实体问题的不断追索。本书从方法论的角度,讨论理论与实体的关系,以及过程性的社会学理论。作者呼吁社会科学界探索一种新的、过程性的规范性本体论,以理解和应对根本性价值差异的不断变化,并拥抱这种差异。
在2016年初,我接受北京大学的邀请,以“大学堂”顶尖学者(Global Fellow)的身份做了一系列讲座。讲座在该年9月举行。这些讲座是我作为一名社会学家的工作总结。在我看来,该系列讲座最好先从理论研究与实体研究的关系开始谈起,因为我所做的工作在这两个层面上都有所推进。但我在介于理论与实体之间的方法论层面上也做了大量工作,所以在这个开场白之后,我又做了三场讲座:一场关于我在实体层面的工作,一场关于我在方法论层面的贡献,还有一场关于我正在推进的理论层面的探索。
供翻译与出版之需,我校订了这四场讲座的讲稿。在此过程中,我根据出版社和我自己的中国学生的建议,保留了其“讲稿”的形式。也就是说,我并没有将讲稿改写为学术专著的章节,而是把英文文本按原来的讲稿形式保留了下来。所以,文中仍然有“我的第一讲”(而非“第一章”)之类的提法,也保留了为讲座准备的正式开场白,还留下了这类讲座中所需要的个人化细节和朴素的比喻。
我并不了解这些细节差异将如何被译成中文,甚至也并不清楚它们是否真的能被译成中文。在英语中,演讲和正式论文在诸多方面颇为不同。演讲务求文风流畅、语言有力、情绪富有张力,而这些都是正式发表的论文所不具备的。演讲的目的在于说服,所以会避免包含过多的细节,并将戏剧性的重要程度置于微妙性之上。这种演讲风格源于西方文化中历史悠久的雄辩术传统,而该传统在英语中尤其浓厚,因为英国传统下的议会辩论和宗教布道长期以来为口头讲演提供了模板。但正如我所说,我不确定这样的文风能在多大程度上被译成中文。
但无论如何,我都将这些演讲原有的形式与语气保留了下来。我希望它们能够让读者身临其境感受演讲的气氛,并且体会到一些我当初演讲时感受到的激动。在常规的修订外,我对讲稿的唯一修改,是在其中增加了一些我自己的作品作为参考,这样读者就可以知道我在某段中具体是在总结我的哪些文章或著作。但这也是这些讲稿中唯一采用了学术作品正式规范的地方。我更乐意说服读者,在整个职业生涯中,我十分享受对社会学理论、方法和实体问题的不断追索。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读者也能够与我分享这种快乐。
全书中还另外收录了三篇独立作品的译文。第一篇是关于“结果”概念的一个章节,原作于2004年。这个章节最初发表于2005年(在参考文献中,这个最早的版本被标记为Abbott 2005e),然后又稍加修订,在我最近的专著《过程社会学》中再版。在社会科学中,我们往往对于“事情最终如何”颇感兴趣。这篇文章揭示了,在这个简单的短语背后隐藏着多少复杂性。特别是,这篇文章展示了社会科学学科是如何通过选择不同的思考结果的方式,而做出影响深远的意识形态选择的。
安德鲁·阿伯特(Andrew Abbott,1948-),芝加哥大学社会学教授,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1982年获芝加哥大学社会学博士,后任教于罗格斯大学。1991年返回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执教。1993-1996年,任芝加哥大学学院社会科学部长。1999-2002年,任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主任。2000-2016年,任《美国社会学期刊》主编。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职业社会学、知识社会学和社会理论。主要著作包括《职业系统》(1988)、《学系与学科》(1999)、《学科的混沌》(2001)、《时间之重》(2001)、《发现方法》(2004)、《过程社会学》(2016)等。
邢麟舟,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科技社会学专业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科技与社会研究、技术与劳动、平台经济、数字经济中的组织管理等。
赵宇飞,美国波士顿学院政治哲学专业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启蒙运动时代政治思想,同时兼及古典政治哲学、马基雅维利、经典社会理论等相关研究主题。
前言
第一篇 北京大学讲座
第一讲 学术研究中的理论与实体
第二讲 关于职业、专业与知识的实体性社会学研究
第三讲 方法论的哲学与实践
第四讲 过程社会学理论
第二篇 社会学中的过程与结果
关于结果的思想
实证与道德层面的专业主义
第三篇 马克·布洛赫讲座
社会科学的未来
参考文献
《社会科学的未来》:
所以,社会世界是虚假的或仅是建构出来的这种反对观点,不论如何措辞,都是一种毫无意义的反对。我们不可能在没有假设的情况下谈论社会世界,所以我们需要的,首先是意识到假设的存在,其次是在已经存在的各派假设之间进行相互讨论与批评。另外,我们也必须从这个“非现实”观点中汲取一个核心的实证问题:社会世界的哪些部分比另外一些部分更加是“被建构出来的”,而这又是为什么?
第二种反对设立社会理论基本议程的意见,建立在一个相关的问题上,即社会科学中价值的角色。一种普遍的论点认为,社会生活负载了价值这一特质,否定了严谨讨论社会生活的可能性。
在这一关于价值的问题上,有两种一般性立场。第一种立场认为,社会科学应该做到——也可以做到——价值无涉。这当然是马克斯·韦伯的立场,但同样也是马基雅维利乃至韩非子的立场。社会科学并不教一个行动者应该如何行动,而只是教他,如果他想要达到某种特定结果,那么什么样的行动是必要的。但困难在于,这种价值无涉的立场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如果想要对于这种或那种政策的结果进行预测,任何社会科学都必须将社会中的一大部分情况视作理所当然,而将一种社会构造或者意识形态视作理所当然,就意味着直接采取了某种价值立场,而非纯粹地超脱于价值判断。的确,一个既定的社会现象需要被解释这种说法,本身就已经是在陈述一个价值立场,因为“自然而然”的社会现象并不需要加以解释。简言之,社会世界是一个永不停歇的关于价值的过程,所以我们可以衡量的每一件事,要么现在是一种价值,要么在过去某个时间是一种价值。所以,价值无涉的社会科学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另一个关于价值的立场认为,社会科学本身就几乎不存在“科学性”,所以像我之前讨论的第四种意义上的理论——理论作为一种自主的、独立于外部议程的工程——那样进行理论探讨是不可能的。更简单地说,所有社会科学都是政治,所以社会科学不妨公开承认自己是政治性的。但后面这个推论并不能站得住脚。价值无涉在逻辑上不可能,并不意味着社会科学不应该严谨地对其价值进行论证。涉及明显价值的社会知识显然可以一种严谨的方式演进。普通法的演进,甚至是一般性的法律的演进,都为这个事实提供了无穷无尽的例证。法律理论就是一种处在不断演进中的关于价值的理论,而它明显可以是严谨的、训练有素的,乃至从某种程度上讲是累积性的。
所以,这两种关于社会科学中价值的角色的极端立场,不论是价值无涉带来自主性的论点,还是他律性带来政治化的论点,都无法成立。所以我们必须采取一种混合的立场,一方面要认识到价值在形塑我们知识方面的角色,另一方面也要发展出严谨的方法来控制这种形塑作用。两种反对意见都不成立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逃避思考社会科学中的价值问题。相反,它意味着我们必须明确并严谨地进行这种思考。
在解决这些反对意见之后,我终于可以转而提出一系列引导社会科学的根本性问题了。让我重申,我不认为这些问题能够得到明确的回答。相反,我认为它们可以作为一系列一般性的问题,我们所有人都可以将自己的研究和著作与之相关联。你们或许现在可以猜到,这些问题其实是我们在本科时问过的那些问题,是在年轻时挑战过我们所有人的那些宏大、大胆而又难以回答的问题。作为资深的社会科学家,我们记起这些问题可能仅仅因为它们是引领我们研究的最初热情之源。虽然这些问题现在可能非常专业化了,但它们确实仍然都还是原来的那些问题。另外,如我之前提到的,对于这些问题有几种一般类型的回答,而这些回答定义了社会思想中各个一般性的理论派别。
我刚刚反驳过的那些反对意见,对于提出这样一个清单提供了很有帮助的引导,因为它们指出,在社会科学中存在两类宽泛的核心问题。第一类问题是那些对于我们的假设产生担心和质疑的问题,第二类问题则是那些对价值产生担心和质疑的问题。这两类大问题又可以分别被分成两种问题。在关于假设的大问题下,存在关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核心问题:我们能够知晓什么,又应该通过什么方式知晓它们?所以我们的前两组问题就很轻易地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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