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介绍了现代农场发展历程、特点与功能,详细讲解了现代农场规划建设的方法、步骤与要求及主要建设内容,并结合现代农场相关案例,进一步阐述现代农场规划与建设过程中体现的原理、内容、方法及其功能。
第一章家庭农场的形成和发展
第一节家庭农场概述
第二节家庭农场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的融合发展
第三节 国外家庭农场发展经验借鉴
第二章家庭农场的规划与建设
节家庭农场规划与建设的内涵
第二节家庭农场规划建设的要求与内容
第三节家庭农场规划与建设的几个重要环节
第四节家庭农场规划流程
第三章 家庭农场的兴办
节家庭农场的认定
第二节家庭农场的融资
第四章 家庭农场的土地流转及家庭农场案例.
节家庭农场土地流转
第二节家庭农场土地流转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第三节家庭农场优秀典型案例介绍
第一章
家庭农场的形成和发展
节家庭农场概述
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家庭农场”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中,这为我国创新农业经营指明了方向。在18年9月第八次集体学调,“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19年中央一号文一步明确提出“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19年,中央农村工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等部门专门出台了《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发展家庭农场是我国农业经营的创新,对改变当前我国小而散的农业经营格局,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家庭农场的定义
家庭农场是一个起源于欧美国家的舶来词,以美国、荷兰、等为代表的欧美国家,家庭农场发展的历史。美国早在0多年前就出现了家庭农场,荷兰在1纪就形成了专业化的家庭农场,邻国日本在世纪初也有了相当数量的家庭农场。但各个国家家庭农场的存在形式并不相同,具有各自特殊的属性。
美国在对家庭农行界定时更强调家庭农场应当是未雇用经理,也不含非家庭成员的法人或合作组织的农场。具体说来,美国认为家庭农场应该具有下列特质:能够生产一定数量的农产品并入到
市行销售:农场主应该有维持家庭和农场正常运转的足够的收入,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农场主自己经营管理农场,而不是雇用职业经理;由农场主和其家庭成员负责提供主要劳动力;农场主可以雇用一定数量的劳动力,既可以雇用长期工,也可以雇用短期工,以满足农场生产经营的需要。俄罗斯地广人稀,人均土地占有量可观,政府大力鼓励和扶持家庭农场的发展,官方对家庭农场的定义较为明晰,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家庭农场。在俄罗斯为规范家庭农场发展出台的专门法律《家庭农场法》中,把家庭农场定义为:它是享有法人权利的独立的生产经营主体,其成员主括农民个体和其家庭成员,利用其终身占有或者继承的资产从事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的历史并不长,一般把它纳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范畴,学界对家庭农场的定义也有多种解释。比较有代表性的有:黎东升、曾令香、查金祥等(00)认为,家庭农场是农户家庭组织的一种高级形式,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面向市场,以利润大化为目标,从事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负盈亏和科学管理的企业化经济实体:朱启臻(13)认为,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劳动力、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农业经营单位。
14年2月,我国农业农村部在《关于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