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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在大的体系框架上依照《民法典》的编章结构展开,个别地方基于考生学习方便的考虑进行了一些调整。比如《民法典》合同编分则部分规定了合伙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保证合同,本书根据民法教材的传统体系安排以及学生的学习习惯,在非法人组织部分阐述合伙合同,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部分讲述物业服务合同,在债与合同法的总则部分讲述保证合同。相关的体系位置调整,本书在具体章节都有详细说明,尚请读者品鉴。
本书在每章下面设置了“体系概览”“变化导读”“考点精讲”三个模块。“体系概览”旨在说明该章的主要内容、体系地位、考试情况,“变化导读”意在介绍《民法典》相关规定相对于既有法律的主要变化,“考点精讲”则是面向法考具体讲述相关的考点。为了便于考生综合掌握考点,“考点精讲”部分在讲述民法原理与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搭配“经典考题”与“实战贴士”,可以有效帮助考生将自己掌握的知识转化为得分能力。
作为一本法考用书,本书算是民法的入门书,并不涉及深层次的民法理论,对于法律实务也是点到为止。本书的首要目的在于帮助考生掌握现行民法规范,在法考中获得高分,如能促进各位读者对于民法的理解,则是锦上添花。
自1980年《婚姻法》问世至2020年《民法典》出台,新中国民事立法的系统工程在改革开放后持续40年,在此期间,社会各界的关切主要是如何更好地立法,相对而言解释法律的工作有意无意被忽略了一些。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的颁布宣告了民法解释论时代的来临,大规模的民事立法活动告一段落,对于现行法律进行大尺度批评、动辄建议修法的讨论空间慢慢缩小,未来民法学界的工作重心将是《民法典》的解释适用,与司法实务的互动将更加密切。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作为实务导向的法律考试,向来以对现行法的考查为重心,《民法典》出台以及民法教义学的深化、细化必然引导法考题目走向规范、精细。本书作为《民法典》时代法考备战的辅导用书,必须适应这样的时代潮流。为此,本书在阐述民法基本理论,整合现行民法规范的同时,也在适当的范围内反映司法实务的整体趋势和主流见解,努力实现民法理论、法律规范与司法实务的有机结合。
为使读者更好地把握《民法典》时代民法规范的整体情况,以下针对《民法典》的纵向变迁与横向整合略作介绍,顺便交代本书的体例安排。
一、《民法典》的变与不变
2020年《民法典》系整合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民事法律、行政法规与司法解释而成,《民法典》的主体内容与以往的民法规范保持一致,实质性的内容变化不超过10%,更多的条文变化属于体系位置的调整与文字表达的优化。《民法典》带来的最大影响不是某个条文内容的变动,而是过去我们熟悉的许多条文序号发生了变化,比如著名的《物权法》第15条(区分物权变动与合同效力)变成了《民法典》第215条,比如《侵权责任法》第6条(过错责任原则)变成了《民法典》第1165条。在《民法典》时代学习民法,我们必须了解《民法典》的体系结构与条文位置,在《民法典》的大厦中找到我们熟悉的朋友。
当然,《民法典》中10%的实质性的内容变化属于考试重心,需要我们特别重视。事实上,《民法典》相对于既往法律的内容调整遍布各处,除了总则编与《民法总则》基本上一致外,物权编、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都有不少的变化,人格权编更属全新的一编。找出《民法典》中相对于既往法律的变化之处,明了相关变化属于简单的文字调整还是实质性的内容变动,进而把握个别规范调整对民法整体的影响,需要特别地细心与耐心。比如《民法典》第1102条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初看上去与《收养法》的规定没什么两样,细读之下才会发现年龄差距条款的适用范围变大了,不仅是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小女孩需要相差40岁,无配偶的女性收养小男孩也需要相差40岁,条文变化背后反映了立法者对于世道人心的把握。再比如,《民法典》第1186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初看起来还是过去的合理分担损失规则,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几个字将本条变成了一个指引性规范而不再是独立的请求权基础,等于是废除了过去的分担损失规则,从而宣告现实生活中争议巨大的公平责任规则寿终正寝。
二、《民法典》的圈里圈外
《民法典》由我国现行的众多民事法律整合编撰而成,一典出而九法亡,过去通行多年的《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文本都将退出历史舞台,一切以《民法典》的体例安排与文字表达为准。《民法典》汇集了最大多数的民法规范,皇皇1260条,多达10万余字,学习民法主要就是学习《民法典》。
不过,《民法典》包罗万有并不等于《民法典》囊括一切。在《民法典》之外,依然有一些民事法律规范,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中都包含一些重要的民法规范。除此之外,司法解释作为中国特色的法源,向来是法考命题人的最爱。《民法典》时代,尽管许多司法解释需要重新梳理调整,但司法解释的主体内容合乎《民法典》的设定,依然可以发挥巨大作用。所以,我们在《民法典》时代学习民法,依然离不开重要的民事特别法以及司法解释。
三、本书的体例安排
本书在大的体系框架上依照《民法典》的编章结构展开,个别地方基于考生学习方便的考虑进行了一些调整。比如《民法典》合同编分则部分规定了合伙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保证合同,本书根据民法教材的传统体系安排以及学生的学习习惯,在非法人组织部分阐述合伙合同,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部分讲述物业服务合同,在债与合同法的总则部分讲述保证合同。相关的体系位置调整,本书在具体章节都有详细说明,尚请读者品鉴。
本书在每章下面设置了“体系概览”“变化导读”“考点精讲”三个模块。“体系概览”旨在说明该章的主要内容、体系地位、考试情况,“变化导读”意在介绍《民法典》相关规定相对于既有法律的主要变化,“考点精讲”则是面向法考具体讲述相关的考点。为了便于考生综合掌握考点,“考点精讲”部分在讲述民法原理与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搭配“经典考题”与“实战贴士”,可以有效帮助考生将自己掌握的知识转化为得分能力。
作为一本法考用书,本书算是民法的入门书,并不涉及深层次的民法理论,对于法律实务也是点到为止。本书的首要目的在于帮助考生掌握现行民法规范,在法考中获得高分,如能促进各位读者对于民法的理解,则是锦上添花。
最后,祝大家顺利通过法考!
杨长庚
2020年7月18日
第一讲??民法导论/ 001
第二讲??民法基本原则/ 004
第三讲??民事法律关系/ 008
第四讲??自然人/ 017
第五讲??法人 / 029
第六讲??非法人组织/ 040
第七讲??民事法律行为/ 044
第八讲??代理 / 072
第九讲??诉讼时效与期间/ 083
第十讲??物权的一般原理/ 092
第一节??物与有价证券/ 092
第二节??物权的概念和效力/ 095
第三节??物权的类型/ 096
第四节??占有/ 097
第五节??物权的保护/ 101
第十一讲??物权变动/ 105
第十二讲??所有权/ 121
第一节??所有权概述/ 121
第二节??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123
第三节??相邻关系/ 124
第十三讲??动产所有权的特殊取得方式/ 127
第十四讲??共有/ 134
第十五讲??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40
第十六讲??用益物权/ 151
第十七讲??担保物权的一般原理/ 159
第十八讲??抵押权/ 165
第十九讲??质权/ 174
第二十讲??留置权/ 179
第二十一讲??债法概述/ 182
第二十二讲??无因管理/ 191
第二十三讲??不当得利/ 199
第二十四讲??合同概述/ 205
第二十五讲??合同的订立/ 211
第二十六讲??合同的履行/ 225
第二十七讲??合同的保全/ 236
第二十八讲??合同的担保/ 243
第一节??保证/ 244
第二节??定金/ 254
第二十九讲??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258
第三十讲??合同的解除/ 266
第三十一讲??债的消灭/ 274
第三十二讲??违约责任/ 279
第三十三讲??买卖合同/ 289
第三十四讲??赠与合同/ 301
第三十五讲??借款合同/ 305
第三十六讲??租赁合同/ 309
第三十七讲??融资租赁合同/ 315
第三十八讲??保理合同/ 320
第三十九讲??承揽合同/ 324
第四十讲??建设工程合同/ 328
第四十一讲??运输合同/ 334
第四十二讲??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 338
第四十三讲??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与中介合同 / 342
第四十四讲??技术合同/ 349
第四十五讲??人格权/ 359
第四十六讲??婚姻家庭法概述/ 375
第四十七讲??结婚/ 379
第四十八讲??夫妻关系/ 384
第四十九讲??离婚/ 389
第五十讲??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 397
第五十一讲??继承与继承权/ 401
第五十二讲??法定继承/ 404
第五十三讲??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 / 408
第五十四讲??遗产的处理/ 416
第五十五讲??侵权责任法总论/ 421
第五十六讲??数人侵权/ 436
第五十七讲??典型侵权责任/ 440
法律法规缩略语对照表 / 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