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公共性与透明度的逻辑关联作为基本理论框架,通过对公共财政进行考察与分析,验证了公共财政公共性与透明度的内在联系是这一理论框架的有力诠释。
公共性是人类社会得以可能的本质属性,是普遍联系与相互依存的个体之间合作剩余的客观体现。透明是事物本质属性的外在显现,其实质是对不确定性的消除与否定。公共性与透明之间具有密切的逻辑关系:公共性的内涵具有公开透明的要义,公共性的实现以透明为条件;透明是公共性本质的揭示与显化,透明因公共性的界定得以可能。透明具有内在价值与外在工具的双重属性,这是由公共性的双重内涵决定的,即公共性指涉公共利益和公共性本身具有公开透明的属性。公共性作为现代财政的本质属性,在实践中具体体现为市场经济契合性、民主性与法治性。本书以公共性与透明度的逻辑关联作为基本理论框架,通过对现代财政进行考察与分析,验证了现代财政公共性与透明度的内在联系是这一理论框架的有力诠释。
一方面,现代财政与市场经济、民主和法治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关联:国家税收依赖关系的形成与不断加深,私人财产权利的确立与日益巩固,矛盾的两个方面伴随着市场经济的诞生与发展而不断激化。建立在私人财产转化为现代财政收入而满足公共需要这一逻辑基础之上的公民对政府的监督制约和公民权利的根本保障,就是现代财政民主本质的内涵。法治是现代财政必须遵循的契约原则的规范化和固定化的最佳实现方式,财政权力既要受法律约束,财政行为又须有法律依据。这就是现代财政与市场经济、民主和法治之间的逻辑。
另一方面,透明与市场经济、民主和法治之间具有密切的逻辑关联:市场经济实际上是将市场主体的信息、资金、技术、才能及创造力汇集起来的制度安排。信息既是市场要素发挥作用的催化剂与黏合剂,又是市场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发挥资源最优配置作用的基础。事实上,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信息经济,而信息是透明的物质载体,这就是透明与市场经济的逻辑。民主的实质就是公民当家作主,即公民参与决策与实施监督。参与决策是民主政治的核心,而公民要实践主权者参与的权利,必须以取得足够信息形成理性的判断为基础,即信息是民主之基。这就是透明与民主的逻辑。法治内在地要求将法律公之于众,公开透明是法治的应有之义。正义是法治的灵魂,而正义来自公民的认同和尊崇,公民的认同和尊崇又来自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即正义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就是透明与法治的逻辑。
概而言之,家计财政是维护专治统治的财政,国家财政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政,而现代财政则是以满足公共需要来实现国家治理的财政。可以说,现代财政是市场经济财政、民主财政和法治财政的综合体与统一体。现代财政的公共性与透明度之间的逻辑关联在于:公共性是现代财政的本质,透明是对现代财政公共性本质的揭示与显化,二者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透明既是现代财政本质属性的内在要求,又是衡量现代财政实现程度的外在标尺。
赵大全,经济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1991年毕业于郑州大学、在地市级市政府直属部门工作10年,随后在财政部科研所研究生部先后取得硕士和博士学位,2004年进入财政部科研所工作。
发表论文和研究报告60多篇,研究报告多次被《理论动态》《经济要参》《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全文转载。合著《稳健财政政策研究》《大国财政》等10多部。主持或参加国家、省部级和地方委托课题50多项。
第1章 导论
1.1 假设与分析框架
1.2 现代财政的时代呼唤
1.3 信息时代的民主理财
第2章 公共性:现代财政的哲学导向
2.1 现代财政的哲学导向
2.2 财政公共性的缘起
2.3 现代财政的历史考析
2.4 现代财政公共性的多维分析
2.5 本章小结
第3章 透明度:现代财政的实践基础
3.1 透明度的界定与历史演进
3.2 透明是现代财政本质的揭示与显化
3.3 透明是推动现代财政建立的必要途径
3.4 预算透明是财政透明度的核心指标
3.5 本章小结
第4章 现代财政公共性的现实考析
4.1 市场经济与现代财政公共性
4.2 民主政治与现代财政公共性
4.3 法治建设与现代财政公共性
4.4 本章小结
第5章 现代财政透明度的实践透视
5.1 财政透明度的国际经验
5.2 财政透明度的中国实践
5.3 本章小结
第6章 结论
6.1 公共性与透明度的逻辑
6.2 公共性危机与公共风险
6.3 透明铸就现代财政
参考文献
《公共性与透明度的逻辑:基于现代财政的考察与探析》:
2.市场经济与私人性和公共性的分野
从市场的角度看,公共性与私人性是相互对应的一对范畴。私人性与作为自然人的个人紧密联系在一起,但这并不意味着私人性范畴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是典型的人的依赖社会,此时,个人没有独立的政治经济地位,而是依附于他人而生存,个人的需要难以满足,实质上是从属于极少数人的个人需要。因而,在人的依赖社会,个人需要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在这种背景下不存在所谓的公共性与私人性的区分。而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除国家利益以外的其他利益都被否定,所有主体的利益都被包容进了国家利益。可见,这一体制下的个人需要在相当程度上被异化为“国家需要”。由于缺失了私人性这一对立面的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公共性自然也就不是《公共性与透明度的逻辑:基于现代财政的考察与探析》意义上的公共性了。正是市场经济的产生和存在才使严格意义上的私人性范畴得以形成,进而才有了相应的公共性范畴。因为唯有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个人具有独立的政治经济地位、个人的各项基本权利得到法律的保护和尊重才成为一种普遍状态,此时个人才有可能合法地拥有和追求自身利益。尽管个人独立的利益和需要对市场经济来说是重要的,但它并不否定公共需要,毕竟大多数的公共需要是无法通过市场活动解决的。公共需要以其共同消费的特性有别于私人需要,但现实生活中不存空洞的、超脱于私人需要的公共需要。公共需要实质上是私人需要的交集抑或是集合形式的私人需要,它的满足最终要体现在每个个人身上。因此,虽然公共需要并不是直接意义上的私人需要,但它在实质上仍旧是私人需要。透过公共需要与私人需要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看到直观上公共性是与私人性相互对立的,但实际上公共性是建立在私人性基础之上的。从根本上说,公共性是私人性的派生物,它根源于私人性,所以私人性应该而且能够从根本上决定和制约公共性,但公共性在一定程度上又必然凌驾于私人性之上。而要使这一切成为现实,市场经济的确立是必要条件。
3.现代财政的市场逻辑
从市场经济到“现代财政”存在着内在的逻辑联系,这种联系渊源于个人的商品交换行为,以获得比较利益,更好地满足自己的私人消费需要。私人利益和个别需要有其自身的实现机制,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使私人利益和个别需要的实现具备了充足的微观动力,因而政府不必直接介入其实现过程。同时,个别需要所体现出的千差万别的个体偏好,使政府难以直接参与其实现过程。此外,个别需要的实现完全可以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在个人之间进行,这种等价交换的过程一方面满足了购买者对商品物质形态的个别需要,另一方面则满足了售卖者对商品价值实现的追求。与此不同的是,由此而产生的公共需要,无法通过私人的市场活动来解决的。经济学中的“市场失灵”理论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我们身边的一些实例也一再重复着“公地悲剧”,市场讲究成本与报酬之间严格的对称性,而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决定了公共产品由市场机制提供会导致供给不足或效率不高,因而必须由政府通过财政机制加以解决。可见,社会成员的个别需要的满足和实现不必也不能由政府财政来实现,而社会公共需要则应该主要通过政府渠道得到满足,政府财政实质上是为满足公共需要而存在的现代财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共领域的不断变化,国家对公共产品的满足程度有高有低,但政府所提供公共产品的特性并未发生变化。政府满足公共需要、提供公共服务的经济活动构成了一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类型即现代财政,政府为此而形成的财政活动,具有“公共性”的特征。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财政的“公共性”概源于此类市场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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