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思想立足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新特点,回应民生新期待,系统阐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目标任务、基本思路和原则要求等,提出民生发展和民生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逻辑严密的民生思想体系,具有独特的价值意蕴和指导意义。深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思想学理研究和实践总结,可以为新时代民生发展新突破提供有效理论指导和强大思想武器。《单位福利的演化与再造》适合相关领域学者和相关专业研究生与本科生阅读,也可供党政工作干部参考。
一、单位福利的制度安排一般而言,单位福利包括集体福利和个人所得福利。在内容上,单位福利包括基本生活福利、健康福利以及娱乐福利;从具体项目角度看,单位福利主要包括下面几个部分①:福利分房。新中国成立后,以“社会主义方式”改造了国内的所有私有房产,并最终确立了全国“公有住房”的住房制度。根据福利分房政策,公有住房所有权的分配方式,是由单位自行组织建房或统一购房并通过免费分配方式供内部职工使用。在福利分房的过程中,通过职工和家庭人数的等级确定时间顺序,并分配给住房面积以及地点等,这样具有较强的公平性。此外,在住房资源匮乏的条件下,福利分房也能够有效减轻职工经济负担、鼓励职工努力工作。医疗保障。一定规模的单位都有相应的医疗机构,而且员工可以享受下属医院依据国家劳动保险与医疗政策为其提供的95%的公共医疗费用报销。单位职工家属(包括父母、配偶及其子女)也可以在医院享受接近50%的公共医疗服务,包括公共费用比率随本单位的利润的变化而变化。子女就业。由于在经济建设期间,每行每业都需要充沛的劳动力,单位往往会通过特殊方式即选择单位内的工人子女就业。子女就业有以下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它可以更好地稳定父母在工作场所的工作;另一方面,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还可以兼顾孩子的就业问题。子女的替代就业是一项福利招聘政策,包括补偿和照顾。集体设施。单位内部将为所有员工设置一些诸如员工餐厅、俱乐部、学校幼儿园、图书馆、游乐场等设施。这些基础的员工生活、工作设施都是作为单位福利的一部分,目的就是丰富员工的日常生活,同时帮助一些需要的员工减轻负担。补助和津贴。补助和津贴的设立某种程度上体现的是单位充分地满足个人生活的需求,其包含的范围也非常宽泛,主要包括:节日奖金,住房补贴,计划生育补贴,育儿补贴,员工居家旅游,困难津贴,家庭丧葬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通勤交通补贴等领域。二、单位福利的结构在系统运行的过程中,虽然单位内的组织类型是不同的,但几乎所有单位中都有着两种并行结构的福利:其中一种是非正式的、内在隐性的福利,另一种是具有明文规定的、外在的福利。从福利的形式和内容,可以区分为“隐性单位福利”和“显性单位福利”。“隐性单位福利”也被称为“潜在单位福利”,具体指的是国有企业建立的集体福利的费用,例如图书馆、操场、泳池、电影院、俱乐部等等的费用;而“显性单位福利”指的是单位在福利分配过程中,主要以直接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金钱或物质形式,用于满足个人福利成本需求的那部分费用,例如节日福利、计划生育补贴、托儿补贴、通勤公交支出、住房费用等等。单位福利成本的扩大和福利功能的叠加最终导致国有企业福利功能的内部化。单位福利制作为中国特有的福利制度,具有很强的地方特色,并且在社会发展中发挥过很大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首先,单位福利制度使其成员获得基本物质满足和支持,这给他们及其家人带来了极大的安全感,同时也能够在单位中形成一种和谐的人际关系、培养单位成员凝聚力。作为一个社会人,使得单位成员对各种需求感到满意,公平的原则也得到了充分地体现,其次,由于单位成员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得到了增强,其社会资本也能够得到积累和再生产,大大加强了单位的动员能力,继而使得单位得以健康稳定地发展。最后,单位福利制度是我国国情发展的需要,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体现。在当前社会尚未形成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和支持网络的情况下,风险社会逐步形成,福利的单位评估是一个更实用的安全系统。它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其成员,体现了公平正义原则,对中国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单位福利是计划经济年代建立在“单位体制”基础上的“低工资高福利”保障体系,职工作为单位人,生老病死全部费用都由财政和企业负担,个人基本上不用交纳任何费用。单位福利制度发端于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保障对象基本囊括了城镇机关事业单位之外的所有企业和职工。此后几年,政府相继出台医疗、退休、退职、五保户等制度,完善计划经济时期城镇职工福利保障的各个方面。
单位福利在计划经济时期实行“国家负责、单位包办、板块结构”,对社会经济发展和职工生产生活发挥着一定保障功能,但是也存在“封闭运行、缺乏效率”的问题,而且单位待遇差异明显,负担不均,也越来越影响单位核心功能的发挥。①
改革开放后,原有社会保障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被动摇,社会保障开始了围绕市场经济服务的改革,社会化逐步替代了单位化,个人开始和企业一起分担交纳保险费的义务。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社会已经明显感觉到原有的社会保障体系难以支撑。国有企业经营每况愈下,曾经红红火火的局面一下子陷入困境,往日的各种福利全部停发,大部分企业惨淡,连工资都不能按时支付。单位福利改革势在必行,“社会福利社会办”的理念应运而生,从那时起,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始真正进入制度重构时期,“社会办福利”取代“单位办福利”成为市场改革之后的社会保障主流。单位福利转型一直跟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步伐行进,主要都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市场经济改革服务。这种快节奏下的保障改革,更像是政府甩包袱的“福利社会化”,虽然短时间内打破了单位管理体制,但新的制度建立与完善需要一个较长过程。
党的十九大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根据这一思想规划的国家发展基本方略,以及走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强国的战略步骤与行动纲领,为深化福利保障改革和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构筑了新的时代背景。十九大报告确定我国社会基本矛盾的变化,与之相一致的是,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对集中地表现在对福利保障的诉求上,而社会保障领域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是一个客观事实。进入21世纪后,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了从国家一单位保障制向国家一社会保障制的转型,即从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负责、单位包办、全面保障、板块结构、封闭运行式的社会保障制度转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与个人责任分担、覆盖全民、社会化、多层次化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这一制度也从城市人的专利转变成惠及全民的制度安排。然而,这一制度体系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格局仍未改变,制度分割、权责不清、多层次缺失以及供给短板等问题依然直接制约着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地区利益、群体利益格局甚至呈现出了一定程度的固化现象。因此,党的十九大报告阐述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社会保障领域表现得尤其明显。
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应当是一个由政府、社会、单位、个人分别主导却又有机协同的多层次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让政府、社会、单位及个人与家庭合理分担社会保障责任,才能源源不断地壮大社会保障物质基础,这是实现国民福利持续增长的前提条件。因此,计划经济时代曾经起过重大作用的单位保障制固然不能简单恢复,但是也不应全盘摒弃,必须根据适应新时代要求对单位福利进行再造,在此基础上,构建政府、社会、单位、个人等多方主体参与的福利共同体,这应当成为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的重要方向。
严运楼,男,博士,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生处副处长,荣获“上海市育才奖”等荣誉称号,主要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福利保障。近年来,在《经济体制改革》《广西社会科学》《重庆社会科学》《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国社会保障》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三十多篇。主持201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等课题十多项,完成上海市社科规划项目、上海市教委创新项目、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项目、上海松江区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十二五”“十三五”规划项目等。
导论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
第二节 研究的现状与评析
第一章 单位福利的演化
第一节 单位福利的界定
第二节 单位福利的制度基础
第三节 单位福利的结构功能
第四节 单位福利的转型
第二章 单位显性福利的变迁
第一节 单位的福利责任
第二节 单位制的福利格局
第三节 显性福利变迁
第三章 单位隐性福利的变迁
第一节 隐性福利的泛化
第二节 隐性福利的内容
第三节 隐性福利的变迁
第四章 单位福利向社会福利的演化
第一节 单位体制的转型
第二节 单位制向社区制的演变
第三节 单位福利向社会福利的变迁
第五章 社会福利时代单位福利的补充功能
第一节 单位福利向职业福利的转型
第二节 职业福利功能的定位
第三节 国外职业福利的发展借鉴
第六章 单位福利的再造
第一节 单位福利转型的断裂
第二节 单位福利再造的重点
第三节 构建单位福利共同体
参考文献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