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全先生始终坚持学术真理,在高扬中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同时,不趋时、不守旧,论从己出。在哲学上主张道法自然,止于至善。对于学术界的前沿问题,他既积极参与,又保持价值理性。其文风平实自然,绝不故弄玄虚,更不为了炒作而制造耸人听闻的歪论怪论。如他认为儒学是一种吸取了宗教哲理的思想,具有宗教的特点和功能,但儒学本身并不是现代意义的宗教;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既相适应又不相适应,关键在于要用现代化的理念去扬弃、转化传统文化的合理因素。诸如此类的见解反映出李锦全先生尊重历史、崇尚学术真理的品质。
李锦全,1926年生,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山大学哲学系系主任,兼任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广东儒学研究会会长、广东岭南理学研究会会长、广东朱熹学会思想研究会会长等职。多年来,从事中国哲学思想史教学和研究工作。出版个人专著、合著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200多篇。与萧萐父主编的全国高校统编教材《中国哲学史》获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特别学术成就奖、中山大学第二届卓越服务奖,发行10多万册。与方克立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七五八五重点规划课题现代新儒学思潮研究。在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研究领域中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