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实务》特色:
(1)由“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第一批立项建设学校资深教师倾力编写。
(2)基于会计工作过程,实现“岗位、证书、订单”一体化有效衔接。
(3)校企强强联手,从职业能力出发,突出职业素养和岗位技能的培养。
(4)实验资料真实,具有高度的仿真性和实践操作性。
(5)配有教学课件PPT和期中期末试卷等辅助资料。
“查账实务”是一门实用性强、专业理论知识要求相对高的课程。查账是会计记录事后的检查,事实已存在。该门课程的一般教学课程设计为“三步曲”:第一步,介绍常见的错弊,如存货中常见的错弊、固定资产中常见的错弊等。第二步,介绍查账步骤,查账步骤大致为: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测-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核对-原始凭证审查-个别错弊的具体审查。第三步,记录工作底稿。不管是资产还是负债,该门课程都是如此设。其教学模式固定,照本宣科,如此教来,枯燥无味,学生兴趣全无。
本教材的特点是以行动导向教学法为宗旨,具体采用案例教学法进行编写,让学生身临其境,用他们已学过的专业知识来进行判断,从案例中发现错弊,进而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查账技巧,同时让枯燥的学习具有趣味性和挑战性,将学生由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
本教材共分7个模块进行编写,每个模块分有若干任务,每个任务下有具体的业务活动。模块1由唐于红撰写,模块2至模块5由陆振萍撰写,模块6和模块7由张永负责编写,全书由陆振萍任主编并负责统稿。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加之时间仓促,教材中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以利于下次修订提高。
《查账实务》:
一、会计舞弊的概念
会计舞弊是指行为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和有目的地故意违背真实性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规章规范,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它是行为人为达到不良目的,经过事先预谋,精心策划,运用非法手段作弊的一种故意行为。从会计舞弊的主体方面,可把会计舞弊行为划分为组织舞弊和个人舞弊。组织舞弊是指组织领导人为了本单位和其成员的利益,授权有关经办人员,利用不正当和非法手段,损害国家和其他单位利益的故意行为。个人舞弊是指员工私自为了个人私利利用不正当的和非法手段,损害国家、组织或他人利益的故意行为。
二、会计舞弊的途径
(一)收入舞弊途径
1.扩大销售核算范围虚增收入
这主要包括:销售回购、销售租回等业务确认为收入;将委托加工业务的加工发出和收回,通过对开发票方式分别确认为销售和购买业务;将非营业收入虚构为营业收入。
2.提前确认收入或记录有问题的收入
这主要包括:在尚未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就确认收入;对发出商品以及委托代销等业务提前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将向附属机构出售产品确认为收入;在客户对该项销售有终止、取消或递延的选择权时过早确认收入。
3.利用财务报表合并技术虚增收入
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我国会计准则,均以拥有实质控制权作为纳入合并范围的标准。这样,一方面,对相关公司是否拥有“实质控制权”必须依赖财会人员的专业判断;另一方面,管理当局可以通过拉长控制链条、构建复杂的公司体系等手段,进一步“拓宽”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这些会计选择的灰色地带无疑给企业管理层实施财务舞弊创造了条件。
(二)费用舞弊手段
1.收益性支出资本化
收益性支出资本化就是将期间费用和应当与本期收入配比的营业成本等故意列作长期资产,以此虚增利润。
2.费用摊提目标化
企业基于配股、增发等融资目的,或者为了迎合市场盈利预期等,常常人为调节诸如广告费、折旧费、研发费、预计损失、无形资产摊销等费用的计提或摊销的依据比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及摊销期限的延长或缩短均可使当期费用减少或增加。
(三)非经营性损益操纵
企业常常通过处置转让子公司、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整等手段制造非经营性收益,进行利润操纵,企业采用非经营性损益进行利润舞弊的手段主要如下。
1.债务重组
《企业会计准则》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因此,一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很可能会在公司出现亏损或者出于维持公司业绩及配股需要的情况下,通过债务重组确认重组收益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若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也就是差额不计入损益。因此,一些上市公司如想操纵利润,会想方设法予以规避,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公司、对商业实质的判断也存在着一定的会计弹性,这给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留下了一定空间。
3.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扩大到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等。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扩大到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这样,一些企业便可能在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打主意,以达到操纵企业利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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