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历史大事集》现代部分第四分册共辑入世界现代史上有一定历史地位和国际影响的重大历史事件记述39篇,大体上起自20世纪60年代初,迄于80年代后期。有少数稿件补入原先遗漏的40-50年代发生的事件,本册仍按事件发生年代的先后,以欧洲、北美,亚洲、非洲、拉丁美洲以及国际关系和科学文化等专题的顺序依次排列。书末附有现代部分4个分册的索引。
本册编辑小组由于沛、沈永兴、朱希淦、张晓华四位同志组成,于沛,沈永兴、朱希淦任主编。组织和处理稿件的分工是,于沛负责苏联和东欧、国际工人运动、科学文化并通读全册稿件,与王敏编制现代部分索引;沈永兴负责西欧、北美和国际关系,并负责稿件的技术性加工和出版事宜;朱希淦负责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张晓华审读、编辑非洲稿件并参与《社科学术文库·外国历史大事集:现代部分·第4分册》组稿。秦晓鹰、胡国成参加了初期的组稿工作。
按照《社科学术文库·外国历史大事集:现代部分·第4分册》正、副主编的分工,现代部分各分册由朱庭光通读全部稿件并负责定稿。
《社科学术文库·外国历史大事集:现代部分·第4分册》:
1979年7月的经济改革
1979年7月12日,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通过了《关于改进计划工作和加强经济机制对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的作用》的决议。为了具体贯彻这个决议,苏联还制定和颁布了一些辅助性的决议、规定和条例。1979年8月13日,苏共中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机制及党和国家机关的任务的决议》;9月11日,苏联国家科委、苏联国家计委、苏联财政部、苏联国家价格委员会批准了《关于建立和使用发展科学技术统一基金程序的方法规定》;9月12日,苏联国家计委、苏联国家价格委员会、苏联财政部、苏联国家劳动和社会问题委员会批准了《关于在计划工作中制订和采用净产值(定额净产值)指标程序的方法规定》;10月4日,苏联国家科委、苏联国家计委、中央统计局、国家标准局、国家建委批准了《生产联合公司(企业)说明书条例》;10月12日,苏联国家计委、苏联国家劳动和社会问题委员会、苏联财政部和苏联中央统计局批准了《关于规定以每一卢布产值计算的长期工资标准的程序的方法规定》;同一天,苏联财政部、苏联国家计委、苏联国家银行和苏联建设银行批准了《关于采用定额分配利润方法的各部及全苏(共和国)工业联合公司、生产联合公司和企业利润分配程序的条例》;11月27日,苏联国家价格委员会批准了《关于建立对生产技术的高效率新产品的批发价格实行奖励加价,以及对二等品和未能按规定时间达到鉴定标准的产品的批发价格实行折扣的程序的指示》。
上述一系列决议和条例表明,这次经济改革(苏联只提“完善”和“调整”,不承认是改革)着重解决的问题是完善计划体系,加强对经济的统一领导,扭转经济恶化趋势;加速科技进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努力实现向集约化经济过渡;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调动地方、企业和生产者的积极性。它不像1965年“新经济体制”涉及范围那么广泛,但提出了一系列涉及全局的改革措施,可以认为是1965年全面经济改革的继续。其主要内容主要是以下五方面。
1.建立以五年计划为主、长中短期计划相结合的计划管理体系。规定“五年计划是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形式”和“组织经营活动的基础”,今后应“主要根据五年计划开始执行后的累计成果评价计划完成情况”。以五年计划作为中心环节的新的计划体系,把苏联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任务同近期的策略任务,采用经济和组织措施紧密结合起来,有利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助于国家对经济工作的统一领导。
2.调整计划指标体系,改用定额净产值代替产品销售额指标作为计划生产、计算劳动生产率和工资基金的主要指标(商品值则作为核算指标)。用每1卢布产品所含工资定额代替工资基金总额指标(工资基金总额指标改为核算指标)。新的指标体系突出了生产单位(联合公司和企业)对国家的实际贡献,特别是采用净产值(定额净产值)指标,排除了生产资料的转移价值,只反映生产单位新创造的价值,这有利于加强劳动管理,降低物质消耗,促使企业降低成本,同时有利于企业采用新技术和生产新产品。
3.规定了加速科技进步和提高产品质量的若干新措施。主要内容是在部门一级设立统一的科技发展基金用于科学研究、试验设计和工艺工作的拨款,补偿同研究、试制新产品有关的各项费用,补偿生产新产品最初几年增加的费用。科研、设计单位从1980年起,全部转为在合同的基础上实行经济核算制。在科研设计单位建立物质鼓励基金、社会文化设施和住宅建设基金、发展组织基金。提高优质产品的批发价格,奖励加价,并规定把加价收入的70%留在企业和科研设计机构作为经济刺激基金,15%列入统一的科技发展基金,15%上缴国家预算。
4.改变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提高投资效率。首先改变投资方向,规定基建投资。首先用于现有企业的改建和技术改装,只有在现有企业通过改建和技术改装仍不能保证满足国民经济对某种产品的需要时,才能拨出资金搞新建和扩建项目。在投资结构方面更多地强调提高设备的比重。
5.改进经济核算和工资奖励制度。规定在今后两三年内完全过渡到以联合公司为基本经济核算单位,并逐步在部一级推广经济核算制。改变经济刺激基金的形成和使用办法。规定从第十一个五年计划(1981-1985年)起,经济刺激基金改为按固定定额设立。评价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指标,由产品销售额和盈利率改为按合同完成供应产品的计划、提高劳动生产率、改进产品质量、提高利润四项指标来评定。对大幅度增加优质产品量的企业,可提高经济刺激基金定额。
除以上主要内容外,“新决议”还规定,各企业和联合公司与供、销机构之间,要建立长期经济联系;各工业部门可开设直属商店网点,出售所属企业生产的消费品,加强产销联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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