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暴力的源头治理》讨论了如何对当前中国的“群体性暴力”(包括群体性暴力行为和暴力事件)进行源头治理。首先,在学理上厘清群体性暴力发生的动力机制,即边界激活机制、快速启动动员机制、非制度化环境机制和暴力救济认知机制等。其次,在对策上探讨群体性暴力的源头治理,即加强相应的国家政权建设和社会建设,而且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其中,国家政权建设主要涉及协商民主建设、法治建设与政治信任建设等。社会建设主要涉及到社会组织、村规民约与公民道德等方面的建设。本书还着重讨论了流动人口群体性暴力事件的源头治理问题。《群体性暴力的源头治理》以丰富案例材料为基础,结合了理论研究与对策研究,并与国外相关研究理论展开了积极的对话与交流。
王国勤,1973年生,安徽宣城人,浙江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副教授,200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获法学博士学位。先后赴美国波士顿大学(2007年至2008年)和哈佛·燕京学社(2011年至2012年)访问学习。主要研究领域为集体行动和基层治理,在《开放时代》等期刊发表了十余篇论文,出版《社会网络与集体行动:林镇案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完成数项国家和省级相关课题。
第一章 群体性暴力的动力与治理
第一节 群体性暴力研究述评
第二节 群体性暴力的动力分析
第三节 群体性暴力的源头治理:思路与方法
第二章 群体性暴力的协商民主治理
第一节 协商民主治理与群体性暴力
第二节 协商民主决策机制的构建
第三节 协商民主谈判机制的构建
第三章 群体性暴力的法律治理
第一节 发达国家民众集体行动之暴力行为的法律治理
第二节 群体性事件中法律的缺位与失灵
第三节 群体性事件与暴力的法律治理:思路与对策
第四章 基层治理中的政治信任重建
第一节 政治信任为什么重要
第二节 政治信任如何重建
第三节 “村情百宝箱”:重建政治信任的地方经验
第五章 实现集体行动理性化的组织重建
第一节 当前中国集体行动的组织形态与事件轨迹
第二节 社区基层组织体系的重构:北仑经验
第三节 工会社会化维权:义乌模式
第六章 村规民约的权威塑造
第一节 村规民约与权威塑造
第二节 村规民约的权威塑造机制
第三节 村规民约权威塑造机制的完善
第七章 积极开展公民道德建设
第一节 道德建设与群体性暴力
第二节 当代中国地方性民间道德建设的典型案例
第三节 以公民道德建设促进群体性事件暴力的防治
第八章 流动人口群体性暴力事件的逻辑与治理
第一节 身份认同与集体暴力
第二节 流动人口群体性暴力事件的形成机制
第三节 流动人口群体性暴力事件的源头治理
参考文献
后记
《群体性暴力的源头治理》:
第三节 协商民主谈判机制的构建
上一节 是从公共决策的角度讨论协商民主对于群体性事件暴力行为的预防作用,这是协商民主嵌入到既定制度体系的重要方面。但一旦群体性事件已然爆发,如何通过有效的谈判控制事态,遏制暴力行为的恶化,也是群体性事件治理中必须加以正面应对的问题。协商民主嵌入到谈判过程之中,诉诸于对理性化氛围的维系,进一步在这种理性化的氛围中通过谈判引导各方达成一个更为符合公共利益的解决方案,就能够有效遏制暴力行为,并最终实现对群体性事件的有效治理。本节将采用三组案例,其中浙江省松门镇L教堂案例与云南孟连事件案例,分别处于经济发达、欠发达地区,引起冲突的矛盾类型也并不相同,但通过协商民主谈判的运用,在结果上都导致了矛盾双方的冲突得以逐步化解,暴力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的绩效。而“瓮安事件”则作为反面案例而引入本节的讨论,说明协商民主谈判的缺失时会对控制群体性事件事态产生消极影响。
一有效协商与理性氛围的维系
1.案例概述:浙江省温岭市松门镇的L教堂始建于1939年,由于年久失修,20世纪90年代已经被鉴定为危房。1992年经相关部门批准可另辟新址重建,并要求在新堂建好后注销老堂。但在相邻的D村建造新教堂的过程中,因被举报新教堂选址占用了农保地,而为县委办发文([1992]5号)要求停工。1994年新教堂虽然最终落成,但L教堂有部分教民始终不愿意迁入新教堂。他们以1992年的县委办发文为据,始终不承认新教堂的合法性,而主张另建新堂分而治之。新老教堂由此产生了长达20年的纠纷,双方上访不下60次,自行协调100多次,但均以吵架甚至肢体冲突告终,始终无法解决。由于涉及4000多名信众,所以也成为了该地宗教管理部门的棘手难题,严重威胁到了乡村的社会稳定。2013年,通过民主恳谈会,成功缓解了双方的冲突,使得这一历时久远的社会冲突得以平缓解决。
解决过程。松门镇人口共7万人,其中宗教信徒达2万人,而以信奉基督教者为主,全境共有大小教堂1l座。一些教堂是在基督教开始在本地传播的20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建立的,随着改革开放后当地宗教力量的复苏与快速发展,诸如一些老教堂因年久失修而成为危房、新建教堂用地指标批复相当困难、本地教职人员良莠不齐、不同派别宗教组织之间时有摩擦等,均成为当地社会治理亟待解决的问题。
L教堂的案例,可以说是这些涉及教民冲突的事件中最为棘手的一件,时间跨度长,导致的纠纷也很突出。双方的自行调解均以失败告终,又考虑到其长期产生的消极社会影响,在温岭市委、市政府直接过问下主持召开了民主恳谈会,希望通过民主恳谈的方式,最终解决这起纠纷。考虑到实际的情况,在恳谈会开始筹备之后,就积极邀请与这起纠纷密切相关的各方参与恳谈。这主要是包括三方,即老堂的代表、新堂的代表以及规划与国土等相关部门的代表。除此之外,还特地设立了主持人团队,其主要职责是维持恳谈会现场的秩序、把握会谈的进程。其中,主持人由该镇主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来担任,也体现出明显的官方色彩。
在具体的恳谈过程中,新堂与老堂代表分别陈述了自己的意见。老堂代表希望能够与新堂分立,由己方另外择址来建设教堂。其理由是:目前已建的新堂违反了县委办1992年5号文件,并因此被处以2万元罚款,因此本身就带有不合法性质;从事实来看,尽管在新堂落成后,部分教徒将宗教活动迁徙到了新堂,但老堂也一直没有停止宗教活动,是始终存在的,这个事实应当受到尊重。而且由于新老教堂双方教众由于合并问题长期纠纷,怨气难以纾解,合并更加困难,分开反而能够有利于和谐;而且从传播福音的角度,重新设立教堂也是有利于传教事业的。新堂代表则坚持两堂应该合并,其理由主要为:老堂也有着非法的性质,因为一开始民宗局就明确规定新堂建好后,就应该以1.57万元的价格腾出并出让老堂;作为宗教权威机构的基督教两会未能尽到职责;根据教义,基督兄弟姊妹彼此相爱,不能分开;只要能合并为一家,新堂负责人可以退出职位,通过选举来产生新的当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