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民事裁判文书写作标准,提高民事诉讼文书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二十四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如此大规模地修改了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不仅是对新民事诉讼法实施的配合,更是对目前提高审判工作效率的一种配合,当然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一种途径。而对于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来说,写好相关的诉讼文书,不仅是工作的需要,也是自我价值以及工作水平的体现,更是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公正司法的有力保障。而今,契合新的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发布的潮流,相关工作人员更应该积极学习起来,了解相关民事诉讼文书的写法。当然,民事诉讼文书甚是繁多,即便对于专门从事民事诉讼文书撰写的工作人员来说,了解和掌握各法院民事诉讼文书的写法,也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的事情。
1. 严格依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与《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全新修订。
采用的文书样式与使用说明部分,来自*人民法院权*发布的《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2. 添加的举例示范部分,严格依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与《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编写,通过文书案例为您提供更直观的指导。
3. 附录的法条链接部分,为对应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所需,方便您查找与适用法律文件。
4. 赠送三重超值大礼包,内含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电子版、*标点符号用法以及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2016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民事裁判文书写作标准,提高民事诉讼文书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该两份文件已于2016年2月2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9次会议通过,并于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新发布的《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中的文书样式数量较1992年颁布的文书样式数量增加了近3倍。应近年来新型诉讼类型的增加,该文书样式中也相应地增加了新的裁判文书类型,如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等等。并且,新文书样式中,对各种文书的分类归纳更为科学、细致。
二十四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如此大规模地修改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不仅是为了促进新民事诉讼法实施,更是为了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实现司法公正。而对于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来说,写好相关的诉讼文书,不仅是工作的需要,也是自我价值以及工作水平的体现,更是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公正司法的有力保障。而今,契合新的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发布的时机,相关工作人员更应该积极学习起来,了解相关民事诉讼文书的写法。当然,民事诉讼文书甚是繁多,即便对于专门从事民事诉讼文书撰写的工作人员来说,了解和掌握各法院民事诉讼文书的写法,也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的事情。
在此,为了帮助大家系统、清晰地了解和掌握法院民事诉讼文书的写法和内容,我们紧密结合新2016年《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特意编写了《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样式、制作与范例(民商事卷)》一书,衷心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综合来看,本书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第一,收录全面,具体实用。
本书以2016年《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为参考,收录了在人民法院能使用到的民事诉讼文书,有各种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通知、公告、函、表格,种类非常全面,涉及各个民事诉讼类型及诉讼程序。可以说,在本书中,人民法院所用的民事诉讼文书应有尽有。此外,我们对每一个文书配以“例证”,以实例演示的方式给读者呈现一个立体的了解和学习该法律文书的框架,相当实用。
第二,内容权威,分类清晰。
本书中法律文书的文书样式均选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来源权威、可靠,内容准确、具体,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本书在体系及分类设置上采用了2016年《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科学架构,便于读者查找和学习。
最后,衷心希望本书能成为您身边必备的工具书。
当然,由于时间关系和编写组人员水平的限制,本书难免有不足之处。对于本书中出现的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编委会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一)期间
(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一)民事判决书
(二)民事裁定书
(三)其他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非讼程序
(一)选民资格案件
(二)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三)认定公民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四)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五)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六)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七)监护权特别程序案件
(八)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
(九)撤销仲裁裁决案件
(十)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十一)其他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
(二)被遗漏的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
(三)案外人申请再审案件
(四)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案件
(五)人民检察院抗诉再审案件
(六)检察建议再审案件
(七)小额诉讼再审案件
(八)其他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一)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二)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
(三)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四)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仲裁裁决
(五)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
(六)港澳台司法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