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稿拟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梳理“互联网”涉及哪些技术与创新,分析加强专利保护的利弊;第二部分对现行审查规定给予正确解读;第三部分提出在现有规定下加强“互联网”相关专利申请保护的有效方式。在“互联网”发展形势下,如何正确地适用涉及计算机程序发明专利的审查规则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为此,电学发明审查部研究了“互联网”相关行业发展态势及技术特点,从推进行业发展的角度,通过相当数量的疑难案例分析,对相关专利审查规则的理解与适用进行了解读。
李永红,女,1986年调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历任国家知识产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知识产局专利文献部部长、现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电学发明审查部部长,研究员。1995年就读于美国马歇尔法学院,2002年就读于德国马普知识产权及税法研究所,研究方向均为知识产权专业。工作期间,李永红作为负责人组织编写书籍包括:《现有技术与新颖性》案例诠释,任副主编、撰稿人、统稿人;《创造性》案例诠释,任副主编、撰稿人;《外观设计》案例诠释,任副主编、统稿人;《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业务疑难问题精解》,任编委。此外,李永红还作为统稿人参与了《发明专利审查基础教程》、《专利人才教育培训指南》的编写工作,并于2006年《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工作中承担编写与统稿工作。
第一部分
“互联网+”相关专利申请概述
第一章“互联网”技术综述
第一节相关概念及发展现状
第二节专利申请概况
第三节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实需求
第二章“互联网+”相关专利申请概述
第一节“互联网+”相关专利申请的特点
第二节“互联网+”相关专利申请审查中的法律问题
第二部分
互联网相关专利申请难点问题
第三章权利要求类型分析
第一节方法权利要求
第二节产品权利要求
第四章包含非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
第一节专利保护客体判断
第二节创造性判断
第三部分
分类案例分析
第五章涉及算法的专利申请
第一节专利保护客体判断
第二节创造性判断
第六章涉及商业方法的专利申请
第一节专利保护客体判断
第二节创造性判断
第七章涉及数据库的专利申请
第一节专利保护客体判断
第二节创造性判断
第八章以程序改进为特征的疾病诊断方法和设备
第一节“互联网+”医疗的相关政策
第二节诊断方法和诊断设备
第三节图像处理与疾病诊断
第四节涉及疾病诊断方案的创造性评判
专利申请文件通常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5个部分(说明书附图和摘要附图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来说不是必须的)。其中,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是记载发明或实用新型以及确定其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也是专利申请文件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决定了其实体内容。专利申请文件既是专利获权阶段的审查基础,也是专利确权和维权阶段主张权利的法律依据。
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文件需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以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例如,说明书应当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满足“充分公开”的要求;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主题应当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以满足“保护范围得到说明书支持”的要求;权利要求应当清楚、简要地限定专利要求保护的范围等。
以上是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一般性要求,无论是机械、化学、医药等传统领域,还是新兴的“互联网+”领域,其申请文件都必须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然而,与传统领域相比,“互联网+”领域的专利申请由于在产业形态、产品形态、创新形态等方面的特点,使其申请文件在撰写形式上呈现出该领域特有的典型性,同时在法律适用方面也存在一些特殊的规定。本章旨在概括性地介绍“互联网+”领域发明专利申请的特殊性和典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