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与儒学研究(第三辑)》是学术类图书。衡水为大儒董仲舒故里,董仲舒为影响我国社会意识形态的三大思想家之一(孔子、董子、朱子)。研究与弘扬董子文化成为衡水学院学报的办刊宗旨。2013年已经出版两辑《董仲舒研究文库》,此次更名的书籍内容即为文库的续辑。
《董仲舒与儒学研究(第三辑)》主要收录“董仲舒与儒学研究”的成果。一部分是衡水学院学报发表过的文章,一部分是从其他期刊中收录过来的文章(经得了作者授权,并标注出处),一部分是尚未发表的新文章。这些文章的作者主要是国内外进行董子研究的知名学者。他们的研究成果反映了该研究领域的进展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并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这些作者主要包括张岱年、周桂钿、黄开国、黄朴民、吴光、余治平、邓红(日本)、刘国民等知名学者。内容涉及董仲舒春秋公羊学、阴阳五行学、哲学与宗教学、政治思想等多方面。
序盛世文化的代表
序
儒学研究
儒学与儒教
宋学与董仲舒
礼仪家教:构建礼仪之邦的基点
论中国古代经典诠释之最初体式
儒学与当代文化的发展和不同文明的对话
——在北京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讲话
儒学复兴及其当代价值
——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
士人的使命与儒家和谐思想的传承
董仲舒著作研究
董仲舒《春秋繁露》考辨
关于《春秋繁露》的伪书说
关于《春秋繁露》五行诸篇的考察
《春秋繁露》五行诸篇伪作考
——和董仲舒的阴阳、五行说的关联
董仲舒春秋学研究
董仲舒的正统与大一统论.
董子“王正月”与“《春秋》新王”论
董仲舒“三统说”与西汉大一统王朝的构建
董仲舒哲学研究
董仲舒的人性学说并非是“中民之性”
试论董仲舒的“经权”、“平衡”观
董仲舒思想外儒内法考论
论董仲舒的“阳德阴刑”思想
十议董仲舒
董仲舒政治思想研究
更化与整合
——董仲舒的治道思想
贾谊与董仲舒行政伦理思想的比较分析
董仲舒感应与谶纬思想研究
“天人感应”与“天人合一”
董仲舒“天人感应”思想新论
……
董仲舒宗教思想研究
董仲舒生态思想研究
董仲舒伦理思想研究
董仲舒与汉代学术研究
董仲舒养身观念研究
董仲舒与现代社会研究
董学研究心路
董仲舒故里研究
国际董学研究动态
《董仲舒与儒学研究(第三辑)》:
一、礼仪之邦:儒学价值观制度化的产物
中华民族成为礼仪之邦,是儒学价值观制度化的产物。这是礼仪家教作为构建礼仪之邦基点的前提。
孔子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即以礼治国,这一主张在汉代以后一直主导着中国社会。儒家之礼仪集中表现于“三礼”即《周礼》、《仪礼》、《礼记》三部经典,内容包罗了政治制度、宗教仪式、法典刑律、道德规范、日常生活准则等。广义的制度是指组织人类共同生活、规范和约束个体行为的一系列规则,儒家之礼仪正可以这样的制度概念予以概括。对于价值观念之“仁”和制度规范之“礼”的关系,孔子认为前者必须通过后者才能得以普遍实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因此,礼仪的实施就是儒家价值观制度化的落实,礼仪之邦就是在这落实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
显然,礼仪之邦形成的历史起点是儒学价值观成为主流价值观;而这又是通过确立礼仪即儒学价值观制度化而实现的。儒学价值观成为主流价值观无疑是在汉代。但这并非如一般人们印象中那样简单: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独尊儒术”的建议,于是儒学三纲五常的价值观就得到了确立。历史的事实是:汉武帝宣示“独尊儒术”的53年以后.在公元前81年召开的盐铁会议上,官位仅次于丞相的御史大夫桑弘羊和贤良、文学等儒生展开激辩,前者批驳后者的儒家重“仁义”的价值观,并明显地占据了上风。这表明儒学价值观即使在最高领导层内也没有得到普遍认同。盐铁会议是在汉昭帝时召开的,继汉昭帝之后的汉宣帝还是强调:“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汉书·元帝纪》)
历史从西汉演进到东汉,公元78年召开了白虎观会议。这距盐铁会议已经有近百年之遥。陈寅恪认为根据这次会议编撰的《白虎通义》标志着儒家三纲五常价值观通过制度化而得以确立。他说:“吾中国文化之定义,具于《白虎通》三纲六纪之说”;“夫纲纪本理想抽象之物,然不能不有所依托,以为具体表现之用;其所依托以表现者,实为有形之社会制度”。在他看来儒学价值观在汉代以后的有效确立,不在其思想学说之精深(就此而言不如佛道),而在其社会历史过程中的制度化:“儒者在古代本为典章学术所寄托之专家。李斯受苟卿之学,佐成秦治。秦之法制实为儒家一派学说之所附系。《中庸》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即太史公所谓‘至始皇乃能并冠带之伦’之‘伦’)为儒家理想之制度,而于始皇之身,而得以实现之也。汉承秦业,其官制法律亦袭用前朝。遗传至晋以后,法律与礼经并称,儒家《周官》之学说悉采人法典。夫政治社会一切公私行为,莫不与法典相关,而法典实为儒家学说之具体实现。故两千年来华夏民族所受儒家学说之影响,最深最巨者,实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而关于学说思想方面,或转有不如佛道二教者。”所谓“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就是指儒家礼仪对于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生活制度的影响,这说明了儒家价值观依托礼仪而成为了制度化的存在,由此深入地左右了中国社会。同时也使中国社会成了礼仪之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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