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关于法学教育协同育人机制的专题研究。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第二章当代高等学校法学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论述了通识教育VS职业教育、大众教育VS精英教育、现在的低起点VS法律职业高素质要求、人文教育VS科学教育;第三章当代高等学校传统法学教育突破之可行性,论述了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的引导、新型法学教育育人机制的探索
本书系统总结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在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法学教学范式改革、法学课堂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教学研究成果,特别是围绕新时代如何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如何在法学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如何开展数字法学(数据法学)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如何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如何培养面向浙江乃至长三角市场需求的法
自教育部提出建设新文科以来,尤其是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过程中,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不仅将以德法兼修为根本表征的法学课程思政贯穿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始终,而且聚焦互联网、人工智能赋予新时代法学教育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探索法学在新文科建设中的先导和示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为中山大学法学院创办于1999年的学术集刊,每年出版一卷两辑,系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集刊。时值中山大学建校百年华诞,本辑特邀请部分曾求学于中山大学法学院的优秀学者分享近期佳作或修订后的代表作,汇为一册,作为“中山大学百年校庆”特刊。内容包括刘星教授从局外观察视角对法律适用中理由和观
本教材将以传统形式逻辑和当代非形式逻辑为基本内容,同时将吸纳一些现代逻辑,如道义逻辑知识,力求使逻辑与法律融为一体。但是,鉴于法学领域中法律职业思维方法的某些特点,绝非简单地套用传统形式逻辑知识就能发挥其应用效力,甚至有些问题根本就不是现行的传统逻辑理论能够给予准确、合理阐释的,因此,本教材将立足于司法实用的角度,对现
本书介绍了当代法律修辞理论的主要观点和基本困境,指出把法律作为修辞理论是摆脱当前难题的一种重要出路和理论创新,并在对这种理论进行重述、证成和重构的基础上,建构了中国法治现代化亟需的规范性法律修辞理论。这种规范性修辞理论从总体上分为修辞开题和修辞论证两个部分,而每一部分又从理论建构和操作方法两个方面予以深入探讨。
法律语言是法律的载体,也是法律权利之所在;再好的法律也不能徒行,从纸质的法律到法律的实施是由法律人去完成的;法律语言是法律人办案的工具,是法治思维的体现;法律人的法治思维以法律为依据,从法律文本开始到实施法律的全过程,法律人的思维又都流向法律文本。可以说,法律、语言、法律人是一脉相承的关系。本书为集刊,计划每年出版一本
法学论文写作是法律专业人士学术科研的基础要求和实际工作的常用技能,也是检验法律基本功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本书中,张翔教授基于自己写作的具体经验,从实操角度讲述如何撰写法学论文。除了“楔子”“附录”“尾声”之外,本书正文分为四个部分:“选题与准备”“结构安排”“具体操作”“修辞与积累”,几乎是“手把手地”、毫无保留地将作者
本书以法学基础理论为研究主线,阐述了法学基础理论及其研习意义、法学的界定、法学的历史、法学的品格、法律的内在质素,对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的本质属性进行了系统化的论述,进一步对法律的构成要素和法律的施行、执法、司法、守法进行了深入分析探讨,多维度地研究了法律监督、社会公共法律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的律师实务以及法律援助案件的
王肯堂所著《律例箋釋》在明清時被奉爲律學圭臬,廣泛流傳,也多被清代律例注釋書引用。如清末律學大家薛允升著《唐明律合編》時,徵引《律例箋釋》達一百二十多次。《律例箋釋》是在其父王樵所著《讀律私箋》基礎上的擴大增輯之作,不僅大幅擴編了其父親釋律的內容,更多有自己的獨抒創見,遠超其父的範圍,也在學術史上形成了自己的地位。但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