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验教学系列教材:地球物理学北戴河教学实习指导书》是在原电法教研室、磁法教研室教师们30多年从事教学实习的基础上,在学院领导的关怀下,在应用地球物理系、固体地球物理系领导的支持和指导下,经各位教师的辛勤劳动编著而成,它是200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基于实践能力培养的地球物理专业教学实习体系构建”的成果之一,也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验室设备处资助完成的项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验教学系列教材:地球物理学北戴河教学实习指导书》由王传雷老师审定。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验教学系列教材:地球物理学北戴河教学实习指导书》不仅可以作为各院校应用地球物理专业的师生教学实习教材使用,也可供广大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参考教材和培训资料使用。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秦皇岛实习基地的历史与现状
第二节 北戴河人文、地理、地质概况简介
一、实习区人文和自然地理概况
二、区域地质概况简介
第三节 地球物理专业教学实习回顾
第四节 地球物理专业教学实习内容及要求
一、地球物理专业教学实习内容及要求
二、教学实习成绩评定及监督检查
第五节 教学实习有关规定及纪律
一、实习的组织
二、教学指导小组主要职责
三、实习纪律
第二章 重力勘探教学实习
第一节 重力勘探教学实习大纲
一、实习目的及要求
二、实习内容及时间安排
三、小组工作任务
第二节 重力勘探工作设计
一、重力勘探地质任务
二、设计基本原则
三、实习工作设计
四、布格重力异常误差计算
五、误差分配
第三节 重力仪及其使用
一、重力仪类型与技术参数
二、重力仪施工准备
三、重力仪操作
四、重力仪安全事项
第四节 重力勘探野外施工
一、基点选择与观测
二、普通测点观测
三、检查观测
四、岩石密度测定
五、测地工作
六、地形校正
第五节 重力资料整理与解释
一、重力资料整理与解释的主要内容
二、重力基点网观测资料整理
三、测点观测数据整理
四、布格重力异常计算
五、重力异常处理与解释
附件1 重力勘探实习报告编写参考提纲
附件2 CG—5重力仪简要操作说明
附件3 扇形域重力地形改正表(20—700m)
第三章 磁法勘探教学实习
第一节 磁法勘探教学实习大纲
一、教学实习的目的
二、教学实习的要求和内容
三、教学实习的时间安排
第二节 地质任务和工作设计原则
一、地质任务及背景资料
二、磁法工作设计要点
第三节 仪器性能测试评价
第四节 野外数据采集及质量评价
一、日变观测及校正点
二、测点定位
三、磁测质量检查评价
四、探头高度选择原则
五、现场记录
第五节 资料整理、数据处理与图件绘制
一、原始数据的预处理
二、图件绘制
第六节 数据资料分析及初步解释
一、磁异常的转换处理
二、磁测资料的解释过程
第七节 磁法实习报告编写
附件 GSM—19T质子旋进式磁力仪操作手册
第四章 电法勘探教学实习
第一节 电法勘探教学实习大纲
一、实习目的与要求
二、实习内容
三、实习日程安排
第二节 电法勘探的工作设计
一、编写设计书的准备工作和编写原则
二、设计书的主要内容
三、测网布置
四、技术参数的选择
第三节 电法野外作业技术
一、测站布置
二、导线敷设
三、电极接地
四、漏电检查
五、测站观测
六、数据记录与野外草图
七、困难条件下的观测和处理
八、检查观测
第四节 系统检查观测的精度规定
一、电阻率法系统检查观测的精度规定
二、自然电场法系统检查观测的精度规定
第五节 电法资料的整理和图示
一、原始资料的检查
二、资料的验收
三、原始资料分类处理及观测结果的整理
四、资料的图示
第六节 电法资料的解释推断
一、解释推断的基本任务
二、解释推断的基本原则
三、资料的预先分析和处理
四、电法资料的解释推断要求
附件《DDC—8电子自动补偿电阻率仪》使用说明
第五章 地震勘探实习
第一节 地震勘探妁工作设计
一、地震勘探工作设计的一般要求
二、地震测线布置的原则
三、试验工作
第二节 地震勘探的野外观测系统
一、观测系统的术语
二、观测系统的图示法
三、观测系统的类型
第三节 浅层地震初至折射波法的內业工作流程和要求
第四节 激发与接收
第五节 外业工作的注意事项
附件1 RAS—24数字地震仪简明操作手册
附件2 Geode地震仪操作手册
参考文献
四、漏电检查
(1)电法野外观测工作之前和结束之后,均应对仪器和导线的绝缘性能进行系统检查。
进行剖面测量时,在一个野外作业日的观测始末、测线转移、中梯改变排列或者变换极距的情况下,都应对供电系统和测量系统分别进行检查。
测深作业在下列情况下应作例行漏电检查:
①电测深的最大供电电极距。
②三极电测深或联合电测深的“无穷远”供电导线。
③500m以上的每一个供电电极距(当天气晴朗、地面干燥时,可放宽至每隔3个电极距)。
测深作业在电极距不大,干扰电子很低,读数本身引起的视电阻率误差不超过2%时,还可以用改变电极接地电阻的办法来检查是否漏电。当供电电极接地电阻改变不少于1倍而测得的视电阻率差值不超过3%时,便认为漏电影响在观测结果中可以忽略。
(2)仪器的漏电检查。在仪器电源断路的情况下,用500V兆欧表分别测定A、B插孔,M、N插孔,仪器外壳三者之间的绝缘性能,要求测定的电阻值均不小于100MΩ。若测定的值小于100MΩ,则认为仪器绝缘性能不合乎规定要求,其漏电影响不容忽视。
(3)开工前对导线的漏电检查,一般是将导线铺于地面上,采用500V兆欧表,观测导线对地的漏电电阻,每千米导线的绝缘电阻,对于供电导线,应不小于2MΩ;对于测量导线,应不小于5Mn。
(4)当仪器设备在观测现场无法满足(2)、(3)条所规定的绝缘强度指标时,应进一步对供电系统和测量系统进行下述漏电检查:
①供电系统漏电检查一般可轮流断开一供电导线与供电电极的接头,同时观测供电线路中的等效漏电电流强度和测量路线等效漏电电位差(两次电压不同时可按电压正比关系换算成工作电压下的“等效值”)。要求两端等效漏电电流强度的总和不超过该点供电电流强度的1%;两端等效漏电电位差的总和不超过该点观测电位差的2%,进行漏电检查的电源电压一般不超过300V。
②测量系统漏电检查一般可轮流断开一测量导线与测量电极的接头,供电时测量等效漏电电位差。要求两端等效漏电电位差的总和不超过该点观测电位差的1%。
(5)当观测过程中发现有不允许的漏电现象时,测站应着手改善导线、电源、仪器或控制面板的绝缘情况,并根据观测曲线的畸变特征来寻找漏电点位置,分析漏电对已有观测结果的影响程度。绝缘状态改善后,应沿测线逐点返回进行重复观测,直至连续3个测点的观测结果符合重复观测的要求时,才能认为此漏电影响已被排除。漏电现象与漏电检查处理结果应记录在记录本备注栏中,作为资料检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