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孩比利生长于美国奥沙克山区(位于美国密苏里州和阿肯色州之间),家境贫寒。他非常渴望要一对可以捕捉浣熊的小猎犬,但是由于那种小猎犬价格不菲,他几次哀求要买小狗都被父母拒绝了。后来,他从捡来的杂志上看到广告,可以从肯塔基买到这种小狗,但要花50美元。年仅十一岁的比利捡草莓,卖小动物的皮,经过了两年的努力工作,在爷爷的帮助下,邮购买下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
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结下生死与共的友谊。无论是到黑漆漆的大山里还是到结冰的河里去寻找浣熊,这两只小猎犬都如影随形地跟着比利,小安负责寻找浣熊,而老丹则负责捕捉它们,不论是多大的浣熊,老丹都尽力捉住。他们在奥沙克山区赢得了非常好的团队名声,并且获得了猎浣熊比赛的大奖。
在一次出猎时,他们遇到山狮,为了保护小主人比利,两只小猎犬力博山狮,最终赢得了胜利。不幸的是,老丹在搏斗中受重伤死去。之后不久,小安也绝食离开人世,死在了老丹的坟前。
比利非常难过地将它们合葬在一起,没多久,两只小狗的坟墓上长出现漂亮的红色羊齿草。在当地的印第安传说中,红色羊齿草是天使播下的种子。也许,那两只小狗真的是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
不久,比利一家用老丹和小安打猎和获奖挣来的钱搬到了城里,实现了父母长久以来的心愿——让孩子们去城里接受更好的教育,而两只猎犬则长眠于红色羊齿草下,那里也埋藏着比利的童年。
家境贫寒的一家人,却互敬互爱、积极乐观、其乐融融;其貌不扬的小猎犬,却聪慧灵敏、英勇无畏、深情忠诚;小小年纪的比利,却用超出常人的毅力和勇气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并在与猎犬的相处中领悟到不畏艰险的拼搏精神、一诺千金的责任感和矢志不渝的友情。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出版于1961年,书中的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时期。它所体现的勇敢、坚定、拼搏、进取、忠诚、友爱的精神鼓舞了几代美国少年,它所描绘的艰辛、酸涩却充满快乐和惊喜的童年引起所有读者的共鸣,因此成为畅销不衰的文学经典。
威尔逊·罗尔斯(Wilson Rawls,1913-1984),美国儿童文学作家。1913年出生于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的一个小农场里。威尔逊从小喜欢打猎,常常带着自己的猎犬在故乡美丽的山野间狩猎。猎犬不仅是威尔逊童年时代的朋友,也是他无穷无尽的纯真故事的倾听者。山间小路与白沙河床,是他人生最初的书写纸。愉快的童年生活成为威尔逊文学创作的灵感源泉。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威尔逊的成名作,也是他知名的作品,在世界各地拥有近50个版本,多年来畅销不衰,两次被搬上银幕,成为美国经典青少年动物小说。他的作品还有《夏日历险》等,均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出版,并获得众多文学奖。
我下定决心,正要走上前相助,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让我大吃一惊——那只年迈的红骨浣熊猎犬从乱如麻团、暴风骤雨般的撕咬中站了起来。我屏住呼吸看了一会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它挣扎着、号叫着,冲出层层包围,逃到了人行道旁低矮的灌木丛里。别的狗狂吠着排成半月形继续围攻。有只健壮的捕鸟猎犬胆子稍大一些,倏地扑了过去。两只狗撕咬在一起,树丛不停晃动。浣熊猎犬匆匆忙忙窜出来,扑通倒在了地上。我看见它的右耳被撕出了长长的口子,伤势不轻。它像只被烫的家猫一样狂叫着,又站起来沿街往前跑。
一只凶狠、丑陋的大狗想追上去碰碰运气。浣熊猎犬左肩的伤口露出了骨头,举步维艰,没跑多久就蹲下身去。
目睹这一幕,我愤怒极了。一只年迈的猎犬迎战一群恶狗,实在让人难以袖手旁观,而内心深处藏着相似记忆的我更不应该视而不见——曾经有一只猎犬为了救我,牺牲了自己的性命。
我脱掉外套,行动起来。可无论我怎样大声吼叫、厉声呵斥,狗群都不为所动。最后,我挥舞起衣服,恶狗们才吓得四散而逃。
我跪在地上,低头望着那只猎犬。它还没有平静下来,龇着牙,冲我汪汪大叫。但我知道,它是不咬人的。
我温柔地对它说:“伙计,过来。别害怕,我是你的朋友,快过来吧!”
它眼中的怒火慢慢熄灭,开始用红色的长尾巴拍打地面。在我不停的哄劝下,它肚皮贴着地面,缓慢地挪到我面前,然后把头埋在我的手心里。
这一幕几乎让我失声痛哭。它的毛很久没洗过,上面沾满了泥土,全身瘦骨嶙峋,臀部和肩上的骨头硬邦邦地凸出来三英寸多。看得出,它饿坏了。
我有些困惑。它应该不是城里人养的狗,与拳师狗、狮子狗、猎鸟狗以及生活在城里的其他狗比起来,它显得格格不入。它一定是从乡下来的。
我捧起它的前爪。刹那间,我清楚了它的故事。它的脚趾已经磨得如苹果皮般光滑,这无疑是因为走了很长很长的路——或许还有更长的路要走。它脖子上系着一条粗糙的项圈,项圈是用破旧的皮革制成的,皮革的两端打了两个孔,用铁丝穿在一起。
我翻看着项圈,发现粗糙的皮革上深深地刻着“巴迪”这两个字。我猜这些潦草零乱的笔画出自一个小男孩之手。
说来奇怪,记忆为什么能在人的脑海中静静地存留这么长时间呢?哪怕是一张相似的面孔,竟也能让记忆醒来,过去的事便栩栩如生地呈现在眼前。
老猎犬友好的眼神唤起了我童年时一段美好的记忆。为了表达感激之情,我抓起它的项圈,说:“伙计,跟我走吧。咱们回家找些吃的。”
它似乎明白自己这次遇到了朋友,很高兴地跟了过来。
回到家,我给它洗了个澡,又做了一会儿按摩,这样它的痛苦会消失得快些。它喝了几罐热乎乎的牛奶,吃光了家里的肉。我随后又匆匆跑到商店买了不少。它吃啊吃,一直吃到心满意足。
猎犬几乎睡了一天一夜。第二天下午晚些时候,它变得躁动起来。我对它说:“我理解你的处境。天黑以后,你便可以上路了。夜晚出城会安全些。”
当天傍晚,太阳刚下山不久,我就打开了后门。红骨浣熊猎犬走了出去。没走几步,它就停下来,转头望着我摇晃尾巴,感谢我的一片好意。
我眼里噙着泪水说:“老伙计,千万别客气。只要你愿意,尽管住下来。”
它呜呜地叫着,伸出舌头舔我的手。
它会走哪条路呢?我还在思索的时候,它已低吠一声,转身往东跑去。望着它离去的背影,我情不自禁地笑起来。虽然它的两条后腿向右偏,不能与前腿呈一条直线,但跑起来却有着完美的节奏。
……